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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天價招待費”拿什麼自証清白?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蔣洪建議,國企招待費應納入“三公”經費公開范圍,並建立第三方會計審查制度
2013年05月20日09:46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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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之問:8.37億是否合法合規?

“天價招待費”之所以引起網民強烈反響,還在於這一數字巨大。有網友跟帖稱,“假設一頓飯1萬元,中國鐵建一年可吃83700頓萬元大餐,一年365天平均每天可吃229頓。”

“這樣計算有點駭人聽聞。企業付出這些費用不是為了吃喝,追求利潤創造更多業績是其目的。”一位研究企業管理的人士認為,這種計算方式其實是在妖魔化涉事企業。

就在中國鐵建8.37億招待費新聞曝出幾天后,媒體又公布:中國人壽2012年招待費高達14.18億,成為名副其實的“招待費之王”。

央企動輒幾億甚至十幾億的招待費讓公眾坐不住了:“如此大手筆招待,合法合規嗎?‘天價招待費’有多少是浪費的?又有多少真正被用於必需的應酬?”

面對“波濤洶涌的民意”,中國鐵建則“喊冤”稱,公司2012年度業務招待費是從分布於全國各地以及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1萬多個核算單位逐級匯總上來的,每個核算單位平均約7.6萬元,並不算高。再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司招待費可以佔比營業額的5%,該公司2012年營業額4843億,8.37億隻佔其中的0.17%,也即這筆招待費在合法合理范圍內。

蔣洪對此說法並不認同,他表示,稅法隻對總額進行限定,但並不是說隻要在此范圍內,隨便怎麼花都行。8.37億招待費是否合理,還得等中國鐵建招待費詳細構成公布后才能下判斷。

制度之問:總額、名目要不要制定嚴格標准限定?

制度缺失是導致央企出現“天價招待費”的根本原因之一。據悉,關於國有企業業務招待費規定,隻在由監察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等部門於1998年聯合發布的《關於國有企業實行業務招待費使用情況等重要事項向職代會報告制度的規定》中提及。另外,在企業所得稅實施細則以及中國的會計准則中,對於業務招待費也隻有一些零星規定。

國外公司有無業務招待費一說?如果有,他們是如何處置這筆費用的?

據蔣洪介紹,國外並無業務招待費一說,當然企業在實際經營活動中會產生一些招待費用,他們通常是在原則上加以限定,即這筆費用是否在經營過程是必需的,同時對數額嚴格限制。“比如,一頓飯不超過多少錢。像旅游、娛樂性的招待費用在法律上是嚴格禁止的,這是基本要求。而我們在這方面的制度非常欠缺。”

蔣洪建議,我國應對國企招待費等“三公消費”在制度上作出具體而明確的規定,比如,用餐要按照正常工作餐標准來定。另外,不僅要在招待總額上限定,在禮品等可能發生的項目上也要加以嚴格限定。

有網友擔心,制度歸制度,現實操作中,很多企業就並未將“業務招待費”計入年報,而將其攤平到經營成本中,尤其是中國鐵建、中國人壽“天價招待費”曝光后,相信有更多企業不再在財報中單獨列出招待費這一項目,而是將其“熔化”在其他內容裡。對此,蔣洪提議建立獨立的第三方會計審查制度,以防止企業亂做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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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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