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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国企“天价招待费”凸显监管缺位

郑赫南
2013年05月14日10:53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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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1720家公司披露的“业务招待费”共计133亿元。其中,招待费排名前十的均为国企,用于吃喝应酬的费用共计29.07亿元,上海建工和葛洲坝的招待费超过年利润的11%(据5月13日《新京报》)。

上周,中国铁建年报中出现的超8亿元“业务招待费”一度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很想知道:钱是怎么花的?花得对不对?里面是不是有猫腻?截至今天,这些问题的答案依然无从知晓。

报道显示,所谓“业务招待费”,是企业经营中产生的“吃吃喝喝、迎来送往”的费用。从中铁建工作人员按照220万员工总数“8亿元一平均,就不是很大了”的态度看,“天价招待费”在这些国企已习以为常。

可问题是,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国企之资产并不属于国企,乃属“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本应该在经营中尽全力为国资保值增值的上市国企,何以敢将大量利润当“招待费”?

在笔者看来,这和国企资产运营监管“缺位”密切相关。首先,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没有充分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有监督职责,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企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但多年来,人们很少听到国资委批评哪家上市国企“招待费”偏高并予以惩处。

其次,审计监督不足。依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各级审计机关应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5月10日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对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等10家国有企业2011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告,涉审计资产量达企业资产总额的50%以上,但遗憾的是,其中并未审计“企业招待费”。

再者,各级政府未充分履行依法“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义务,导致社会公众的监督依然停留在纸面上。“国企天价招待费”虽频遭质疑,但公众并没有看到政府敦促有关企业及时发布“招待费”的具体内容、审批程序等。即便是媒体报道的有限的信息,也不是来自政府的信息公开,而是来自上市国企公布的年报。这不禁令人猜测:还有多少非上市国企拥有“天价招待费”?

笔者认为,有效治理国企“天价招待费”现象,不能仅依赖媒体“曝光”、公众吐槽,还要靠来自各方面的“全方位监督”。各级政府部门依法、严格对国有资产运营进行监督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对“企业公关”中的腐败行为严惩不贷;鼓励媒体和公众对国企“招待费”持续跟踪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可就此展开专项监督。而最根本的是,国企应加快深化改革的步伐,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自己作为市场中的普通一员,依法参与市场竞争。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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