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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找人成立协会,后又成立公司,他的目的就是一个——

广西玉林安监局原副局长“曲线”收取考核费被判刑(图)

2012年12月11日08:07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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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斌法庭受审

    “曲线”收取考核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黄斌,置上级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于不顾,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进行违规收费,并虚列开支中饱私囊。11月22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收取考核费要另想办法

  2007年6月以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均向有关培训机构收取每人60元的考核费,并由其下属的玉林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安管会”)负责收费。

  2007年6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下发文件予以明确:“涉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考核,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属政府行为,且不得收费,也不得由中介机构负责收费。”

  对于时任安监局副局长并且分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黄斌来说,这一明确规定着实让他觉得难受。因为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不仅是一笔数目不小的收入,同时也是安管会主要的创收途径,被取消之后,于公是一种“损失”,于私则失去了“便利”。

  如何才能继续收取考核费呢?苦思冥想之后,黄斌想出了一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妙计”。

  黄斌自以为是的高招,就是通过采取偷梁换柱的手段,来实现既能规避政策又能继续收费的目的。为此,他决定找一些外单位的人员来组建一个表面上不是安监局下属的协会,然后以这个协会的名义向有关培训机构继续收取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所得费用除协会正常开支外,其余的上交安监局。

  打定主意后,黄斌便迫不及待地张罗起了相关事宜。

  私下找人成立一家协会

  为了能够早日成立所谓的协会,确保安监局的“创收”不受影响,黄斌并没有指派下属进行操作,很多事情都是亲力亲为。经过一番权衡,他找到了温某、陈某和朱某(均另案处理),提出由他们重新组建一个协会来收取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费。

  对这个有利可图的提议,温某等人自然表示同意。后来他们经过分工合作、各负其责的运作,并从相关部门上交给安监局的相关费用中提取3万元作为注册资金,于2008年1月正式挂牌成立了玉林市安全生产与安全文化协会(以下简称“安协”),朱某任会长、陈某任副会长、温某任秘书长。后来,安协以资料费等名义按每人60元的标准收取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

  到了同年5月,黄斌意识到通过安协收取考核费,依然是一种违规行为,一旦被查便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他召集朱某等人进行协商,要给收费披上貌似合法的外衣。后经共同商议,他们决定由温某等人以安协的名义投资组建玉林市玉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安公司”),并将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转由玉安公司继续收取。

  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安协和玉安公司违法收取玉林市第一职业学校、广西玉柴安全生产培训中心等7家培训机构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共计107万余元。

(责编:李源(实习)、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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