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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安监局原副局长“曲线”收取考核费被判刑(图)

2012年12月11日08:07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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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种票据他都敢报销

  明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不该再收取,黄斌为什么还会冒着风险一意孤行呢?

  黄斌是2004年5月开始担任玉林市安监局副局长一职的,一直分管收取特种作业人员考核费工作。有了此项收费,虽然身为一名副职领导,但黄斌在经费开支上有了相应的支配权,使他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一种满足。

  更为重要的是,黄斌内心深处暗藏着一股贪婪的冲动,这种冲动在2008年开始发作,他一次次地把手伸向了违规收取的考核费。

  黄斌主要采用虚列开支的方式,将自己使用过的各种票据,如汽车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油票、餐费等,交给温某帮忙整理,然后在安协和玉安公司进行报销。刚开始时,他还小心翼翼,只是小打小闹地弄些小钱,2008年只虚报了5000余元。

  但是,尝到甜头之后,黄斌的贪欲变得越来越大,每年虚报的金额持续递增。其中,2009年虚报4.88万余元,2010年虚报6.8万余元,2011年虚报7.2万余元。黄斌虚报套取的公款全部被他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没签名就不能认定吗

  办案检察官指出,黄斌对自己虚列开支贪污公款的行为非常清楚,也知道这是一种违法之举,只是金钱的诱惑令他欲罢不能、欲禁不止。

  据介绍,为了能够蒙混过关,推卸罪责,黄斌又想好了金蝉脱壳的招数。在安协和玉安公司虚列开支进行报销的票据,他从来不在票据上签名,一切交由温某独自处理。

  在法庭上,黄斌极力辩解没有签名就不能认定其贪污。同时,他还以没有直接参与安协和玉安公司的具体业务工作为由,为自己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进行辩解。但黄斌心存侥幸的伎俩是徒劳的,法院经审理,以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张仕 陈振华)

(责编:李源(实习)、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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