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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总以为有钱会得到幸福

2012年12月11日08:05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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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途升迁对一般人是件喜事,可肖明辉却高兴不起来,因为——

总担心自己不知哪天就会露馅

忏悔人:肖明辉

原任职务: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副局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10月12日,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判处肖明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犯罪事实:肖明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收受贿赂1611万余元,单独收受贿赂6万元。

被捕失去人身自由后,我才真正懂得了“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真实内涵。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痛不欲生,才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才知道什么叫追悔莫及。我千百次地追悔,但为时已晚,而所有这一切,又都是自己造成的。

转折从担任主管开始

1980年我出生在湖南省衡阳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1998年考入郑州工业大学土木系,毕业后又继续深造,2006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土木系,获得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作为高级人才,我被引进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工作。我曾经很努力地工作,也因为工作成绩突出被授予“洋浦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和“海南省青年五四奖章”。被大家认为前途不可限量的我,却因受贿上千万元跌入犯罪的深渊。我如今充满愧疚,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上级的信任。

回想起来,我深知自己从担任规划局建设工程管理主管开始,就渐渐地走上了一条自我毁灭的不归路。

记得我到规划局工作没多久,就成为建设工程管理主管,主管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工作。坦率地讲,我手中的权力炙手可热,是开发商、个体包工头趋之若鹜的目标。

几年工作下来,我发现和我一起毕业的同学有的在国外发财,有的在北京、上海、深圳发展,无论是工作环境、经济收入都不知比我高出多少倍,我有点不甘心每月只有3000多元的薪水。恰在此时,2007年下半年的一天,洋浦个体包工头赵某的到来,改变了我的人生。

当时,规划局对外招标洋浦小学旧楼拆除过渡教室建设工程,赵某找到了我,向我提出想投标这项工程的请求,我不假思索当即答应。后来,在我的帮助下,赵某投标成功。2007年底,赵某为表谢意,送给我5万元;2008年底,赵某又送给我1万元。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捞钱,如此捞钱,是福是祸,心里确实没底,不过我实在太需要钱了。收了赵某的6万元后,我担惊受怕了好一阵子。一年过后,见风平浪静没发生什么事,我的思想开始发生了质变,愈发感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含金量很高。从此,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要建筑商有求于我,我能为他们办事,对方必定给回报。

如今想来,正是收下赵某送的6万元之后,我便彻底与自己辉煌的历史告别了。同时,也应验了“欲望的闸门一旦开启,堕落与腐败就会势如破竹,令人不可抵挡”这句话。

(责编:李源(实习)、杨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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