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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

 

巡視組別 進駐單位

時間節點

反饋問題 整改情況

中央第一巡視組

商務部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29日至

12月27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15日

“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到位,一些單位和個人利用行政審批、資金分配權謀取私利﹔部分展會論壇過於奢華﹔一些重大問題集體研究不夠,用人上存在簡單唯考、唯分取人現象等。【詳細】

一是加強領導班子建設。突出理想信念和“德”的標准,從嚴選拔和管理事業單位和商協學會領導干部﹔規范干部權限和重大事項決策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導事業單位等健全內控機制和財務管理制度,要求2014年內所有單位做到“收支兩條線”﹔大力清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三是加強監督考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預決算工作監督檢查機制等。【詳細】

中央第二巡視組 新華社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4日

一些部門和單位存在隱匿收入、虛列支出等問題﹔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不夠堅決,存在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現象﹔選拔任用干部醞釀溝通不夠,選人用人不盡合理,人事檔案管理不嚴﹔採編系統、營銷系統、市場化運營系統存在黨企不分、事企不分現象,容易誘發腐敗問題等。【詳細】

加大社黨組研究部署力度,每年組織不少於4次政治理論學習研討﹔對全社部門單位分社領導干部和班子成員等271人進行了集中輪訓﹔嚴格報道安全責任追究,落實“一把手”問責制﹔嚴格執行禁止“有償新聞”“有償不聞”相關制度﹔改進完善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嚴禁營銷活動與新聞報道挂鉤等。【詳細】

中央第三巡視組

國土資源部

巡視時間:

2013年11月至

2014年1月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8日

抓業務和抓黨風廉政建設存在一手硬一手軟情況,對權力監督制約不到位,對違紀違法案件查處不力﹔在八項規定出台之前,“四風”問題比較嚴重﹔干部選拔任用方式方法設置不夠科學,執行有主觀隨意性,個別干部使用不當,標准不一等。【詳細】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實施“一案雙查”﹔實現部系統巡視工作全覆蓋,今年分兩批對部機關司局、督察局和直屬單位開展新一輪巡視﹔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6名局級干部被處分,並免去其中2名正局級領導干部職務﹔加強國家土地督察局紀檢監察力量等。【詳細】

中央第四巡視組 吉林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30日

至12月26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6日

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等領域和個別單位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基層存在亂收費亂攤派等,個別領導干部律己不嚴﹔超標准建設、裝修辦公用房,吃拿卡要現象時有發生,個別干部頂風違紀收受紅包、購物卡、公款吃喝﹔存在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現象等。【詳細】

加大案件查辦力度,對涉及建設、土地、國企、高校等重點領域的案件立案48件、結案37件,處分38人、移送司法機關4人﹔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領導干部親屬插手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領域案件8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副省級干部住房面積標准,對超標面積部分另行計價收費等。【詳細】

中央第五巡視組 雲南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30日

至12月28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13日

反映領導干部問題較多,工程建設、土地使用以及教育、醫療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一些地方文風會風沒有根本轉變,變相吃請請吃現象仍有反映﹔用人視野不夠寬,執行干部政策法規有偏差等。【詳細】

一季度,省紀委機關初核88件,其中立案6件,初核了結13件,進一步核查69件﹔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立案754件,其中,廳級干部8件。中央巡視組轉來的案件線索中,目前已有8件經查實予以立案﹔對列入初核的28件線索,省紀委正抓緊開展初核工作。認真解決干部作風不實、工作不落實、文山會海、吃喝玩風等突出問題等。【詳細】

中央第六巡視組 山西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30日

至12月29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4日

少數領導干部利用職權謀取利益﹔文風會風仍需改進,有的地區在招商引資和項目觀摩中存在攀比浪費現象﹔在干部選拔任用方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仍然存在,一些部門和地方主要領導調整比較頻繁,有的地方超職數配備和高配領導干部等。【詳細】

引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要求建立考核督查制度、舉報制度,對在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單位或個人嚴格責任追究﹔制定下發了各市、省直單位2014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加大對違規用人問題的核查力度,對違規違紀用人問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截至5月底,移交的省管干部線索均已分類進行了處置,其中,立案11件,列入排查21件,初核213件等。【詳細】

中央第七巡視組 安徽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31日

至12月27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4日

少數領導干部在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工程建設領域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腐敗現象在一些地區和部門易發多發﹔“四風”問題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考察有時不夠深入准確,選人用人工作統籌性存在不足,有時醞釀溝通和討論干部事宜不夠充分等。【詳細】

集中力量查辦腐敗案件,今年1至5月,累計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案件82件,處分縣處級以上干部76人﹔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召開新聞發布會、黨內通報、編寫警示教育資料等形式﹔嚴格規范領導干部用權行為,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加強和改進巡視監督,對我省現有巡視工作制度進行修訂等。【詳細】

中央第八巡視組 廣東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29日

至12月29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6日


一些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親屬及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一些地方“裸官”問題突出。一些基層單位和黨員干部作風漂浮,公款吃喝、公費旅游現象仍時有發生﹔有的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有的領導干部買官賣官等。【詳細】

逐件認真辦理中央巡視組轉交的信訪舉報件,目前已辦結1212件﹔嚴肅處理茂名領導干部系列違紀違法案件中涉嫌行賄買官人員﹔今年以來,共查處農村基層案件2355件2424人,查處廳級干部嚴重違紀問題38人﹔開展收送“紅包”問題專項治理﹔大力整治公款吃喝、公費旅游問題等。【詳細】

中央第九巡視組

三峽集團

巡視時間:

2013年10月29日

至12月30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17日

有的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一些招投標暗箱操作﹔有的領導人員違規佔有多套﹔住房超標購置公務用車,公務消費存在鋪張浪費現象﹔“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不規范不透明﹔個別領導人員帶病上崗,一些關鍵崗位長期不交流等。【詳細】

按黨紀政紀處理1人,准備另行處理2人。對巡視組指出的5名帶病上崗人員,紀檢組經反復調查研究形成了處理意見,已向上級紀委做了報告。進一步落實“一案雙查”要求和報告制度,嚴格按要求通報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堅持和完善招標項目管理事權、招標權、評標權和決標權“四權分立”的工作機制等。【詳細】

中央第十巡視組 湖南省

巡視時間:

2013年11月1日

至12月27日


反饋時間:

2014年2月24日

政治敏銳性不夠強,沒有及時發現和預防衡陽賄選問題﹔黨政機關辦企業、利用行政權力參與經營較為普遍,一些干部索拿卡要、收受紅包問題比較突出﹔干部任用工作領導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風較為突出,機構改革滯后,干部超編超配問題嚴重。【詳細】

嚴肅處理衡陽破壞選舉案,目前,已依法終止596人、749名省、市、縣(市區)人大代表資格,分兩批給予466人黨紀政紀處分。進一步精簡收費項目。在2013年全省共取消、降標、市場化31項經營服務性收費的基礎上,今年再取消11項、降標6項、市場化15項經營服務性收費及取消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等。【詳細】

 

 (注:“——”表示暫未公布整改情況,最后更新時間為201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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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