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中共新华社党组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年06月09日17:5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原标题:中共新华社党组关于中央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0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新华社进行了巡视。2月24日,中央巡视组向新华社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四个着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1.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的整改情况。

  加大社党组研究部署力度,每年召开社党组专题会议,对全社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充分发挥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示范作用,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政治理论学习研讨。

  今年以来,已召开2次社党组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宣传文化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精神,对做好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已召开1次社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我社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要求。制订了《新华社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实施方案》,从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党性原则、严明组织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对抓好全社同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进行安排部署。

  2.关于“一些新闻从业人员政治纪律观念有所下滑,违反政治纪律事件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教育。精心制订详细教育培训方案,通过集体研讨、专题调研、教育培训等形式,组织全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已举办了4期局级干部培训班,对全社部门单位分社领导干部和班子成员等271人进行了集中轮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轮训工作于5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总社全体党员中开展“严明党的纪律,强化作风建设,促进战略转型取得决定性成果”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党员政治教育,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狠抓《党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办法》落实,对总社部门单位党支部目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努力推动形成机关党委、部门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

  3.关于“对快速发展的新媒体和迅速扩张的海外机构管理相对滞后,出现一些严重报道失误和违规报道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采编人员报道安全提示和教育。通过社编务会议、每日汇报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领导机关报道要求。在今年全国两会等重大战役性报道开展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重大报道差错查处情况,增强警示作用。将报道安全列为新入社人员、首次驻外人员等培训内容。

  建立健全多层次报道差错防控体系。明确监控责任主体,切实将防堵差错各项工作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主体。完善用户反馈机制,公布热线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用户读者挑错,倒逼编辑部门防堵差错。优化新媒体监控协调机制,注销107个微博账号,清理整合微博、微信账号和客户端。做好新媒体终端动态监控,及时防堵报道差错。

  严格报道安全责任追究。落实“一把手”问责制,各采编部门单位分社主要负责人直接组织指挥重大报道,对重要稿件亲自参与审改。落实终审发稿人和采编业务签发人问责制和采编人员问责制,按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加强海外机构管理。修订驻外分社管理条例,建立权责清晰、权责对称、管理高效的驻外分社管理体制。重点完善现有驻外分社功能,提升本土化建设水平,强化分社内部管理特别是外籍雇员聘用管理。

  4.关于“存在有的单位利用发稿权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现象”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禁止“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相关制度。认真落实中宣部《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严格执行《新华社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10条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采访活动的通知》《关于规范涉及我社客户报道的意见》等规定,严禁采编“关系稿”“人情稿”。对违反新闻职业道德及社内有关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发生违反有关规定的采编部门,追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上海分社已终止与交通银行合作协议,并退回交通银行尚未执行合同金额350万元。

  加强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切实用以指导报道工作。已完成全社新闻采编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和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参训人员达5800余人。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的整改情况。

  加强顶层设计与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出台了新华社《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意见》,明确社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社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阶段性安排。召开了新华社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社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会后及时对44个部门单位传达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有关问题回答准确率达91.37%。印发《新华社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要点》,统筹部署今年全社反腐倡廉工作。

  健全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在全社各类培训中提高廉洁从业教育内容比重,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对中央重大工作部署或中央纪委重点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巡视、审计、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等形式,对各级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特别是落实“三重一大”要求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定期约谈制度,有选择地约谈部分部门、单位、分社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确保对党风廉政方面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2.关于“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的整改情况。

  加强反腐倡廉案件通报工作。对违反政治纪律、以权谋私、以稿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典型案件,一律及时通报,决不搞下不为例、淡化处理。通过社内刊物和社OA网等载体以及培训班、网上课堂、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从中央纪委电教中心购买多套警示教育光盘,上载到新华社教育培训网作为必修课供全社职工学习。

  3.关于“对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通过反腐倡廉会议、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新任职局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或其他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社性集中学习培训班,均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授课。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责任追究,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责任范围内出现严重违纪或违法犯罪案件的领导干部,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不以经济处罚代替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关于“一些部门、单位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的整改情况。

  加强专项审计工作。对中央巡视组巡视期间部分群众反映的有关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审计署审计工作,在审计进行的同时积极整改,得到审计工作组肯定。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规定处罚,并加强对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分批分期对全社二级单位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对重点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提高预算管理和财务监控科学化水平。按照管采分离原则,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制订纸张采购改革方案,规范纸张采购计划和执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决算、资产管理等制度流程,严禁自行调整项目支出内容、以拨代支等行为。提高财务监控能力,加强资金支出审核,严格按程序拨付资金,强化财务联网监控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的监督和企业单位内部控制、盈余管理、成本核算情况的分析。继续做好委派会计工作,重点加强对新设立、财务机构不健全公司的财务监管。开展主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教育,严格落实《新华社防治“小金库”加强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及相关治理机制。

  加强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责任追究。严厉查处隐匿收入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格执行“虚假收入超过500万元”的立案标准,对达到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查处,对其中涉及工作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的领导干部,视审查情况暂缓或取消调整、晋升。

  (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

  1.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不够坚决”的整改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建立社党组书记、社长负总责,社党组同志按分工抓好分管部门贯彻落实,各部门单位分社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新出台相关制度文件14项,新修订1项,已废止18项。在2014年考核办法中新增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成效的考核内容,建立督促检查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会工作中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严格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和活动审批制度,优化经费使用结构,严格一般性支出,严禁改变经费用途和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加强审计监督,工会主要领导负总责,预算收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对违反工会经费收缴、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对总社各成员工会会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2014年春节期间全社没有出现利用工会经费举办年会等各类活动。

  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出台《新华社会议费管理办法》等规定,健全会议计划申报审批制度、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时间、经费开支以及会议用餐和住宿标准等。年度工作会议、工作座谈会等全社性重要会议的开闭幕会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简化会场形式,一律不摆放花草。2014年全社会议预算同比下降达42.8%。

  加强公务接待管理。认真落实《新华社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完善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及报销制度,将公务接待费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按照中央和财政部要求合理限定公务接待预算总额,严禁无预算开支和超预算开支。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费用超标等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虚报瞒报和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一定程度上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社领导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常态化机制。每位社党组同志每年确定2-3个调研选题,每年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每周与总社部门同志谈心沟通时间不少于1天。注重到部门单位分社特别是海外战乱动乱地区和国内偏远地区分社以及困难较多、矛盾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调研考察,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着力指导解决问题。

  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在确定发展思路、制订措施办法时进一步突出质量效益导向,广泛征求全社干部职工意见建议。拓展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方式和途径,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社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接待时间、地点和日常受理电话,每次安排1或2位社党组成员接待,每半年至少1天接待干部职工来访。加强社长信箱、社OA网论坛等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社长负总责、秘书长具体抓、办公厅牵头落实的群众来信登记、回复、追溯制度。对社党组决策部署、全社事业发展情况、职工关注问题解决情况等及时向全社公示。总社管理职能部门加强整改,杜绝“衙门”作风,群众反映强烈的周转房等实际问题得到初步解决。

  3.关于“有的分社搞营销摊派,有损新华社作为中央媒体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整改情况。

  科学制订经营增长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再下达2014年全社经营增长硬性指标,修订完善了国内分社、直属事业单位营销业务考核和直属企业经营目标管理办法,更加注重对经营质量和效益的考核。修改《国内分社营销奖励办法》,科学设置存量和增量奖励标准,对奖励金额过高的分社进行调控,对西藏、青海、新疆等贫困落后地区分社予以适度政策倾斜,引导其科学合理开展经营活动。

  进一步规范社办报刊发行。深化与中国邮政的战略合作,发挥好邮政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市场化发行手段,继续深挖市场潜力。积极尝试网上发行、数字订阅等新的发行渠道和方式,努力开辟报刊发行公司、物流配送公司等社会化发行渠道。坚决杜绝使用行政手段强行摊派、隐形摊派,决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切实加强对营销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社营销工作的意见》等,强化营销管理、监督和审计,完善重大项目全程跟踪监督机制,健全联合督查机制,每半年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单位、分社的营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对涉及营销问题举报线索的梳理核实力度,严肃查处营销活动中影响履行职责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绩效工资中体现处罚,达到立案标准的进行立案查处。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的整改情况。

  规范社党组决策程序。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会议制度》,在提前告知议题内容、会前充分沟通酝酿的基础上,由社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每位参会同志发表意见看法,协商一致后形成决议并撰写书面会议纪要存档,未达成一致的议题暂时搁置,发回相关部门完善后再议,决不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通过议题。

  改进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支出的研究。将原先由社长办公会研究改为由社党组会研究,社党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投资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和解决问题。改进重大项目建设统筹综合论证工作,加大了对项目技术方案、预算方案等的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增选了一家公司为新华社提供项目论证服务,继续做好在建或已建成项目的综合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2.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的整改情况。

  改进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根据新华社实际情况修订并执行《新华社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杜绝“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的现象。适当扩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发布范围,充分保障干部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制订《新华社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细则》,印发《关于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强化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廉政鉴定。进一步规范局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工作,切实执行“通过民主推荐产生考察对象人选”的程序。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检查力度,起草《新华社处级(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检查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率较低的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提醒谈话或函询。及时对中央巡视组抽查的新闻信息中心、中国证券报社、天津分社等部门干部选拔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

  加强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完成中央巡视组抽查的我社37名局级干部档案复核工作并按时上报结果。制订《新华社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规定》,对与《规定》要求不一致的干部档案重新作出认定。制订《关于开展全社职工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人事档案审核出生日期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社职工人事档案开展了集中审核认定。完善干部档案审核数据库,清晰记载干部档案审核情况,准确反馈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础信息。强化源头管理,制订《关于加强新进人员档案审核工作暂行办法》,对新进人员档案实行“双审核”制度。加强对我社存放在社外人才机构档案的管理,并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规范职数配备、编制管理和机构设置。对全社局级干部职数和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数进行了自查,总编室副总编辑将随自然减员逐步消化、不再配备。继续推进向中编办申请成立经济信息编辑部和将总编辑室更名为总编室、经理部更名为总经理室等事宜。规范机构名称使用,机关管理服务中心对外正式名称仍使用中编办批准的“机关事务管理局”。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