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肅貪記錄》簡介
返回>>>《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肅貪記錄》,中國友誼出版社,何亮亮著
編者按 近日,反腐倡廉頻道連載了由何亮亮撰寫,中國友誼出版社出版發行的《零容忍:香港廉政公署40年肅貪記錄》一書。
廉政公署,簡稱“廉署”,英文全稱為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簡稱ICAC,是香港打擊貪腐的權力部門。香港廉署破案如神,屢屢扳倒高官,令腐敗分子聞風喪膽,其反貪經驗引起全球關注,反貪模式為全球很多反貪機構所效仿。精確的職能定位、合理的制度設計、嚴格的法律規定和科學的程序保險,為香港成就“廉政品牌”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本書以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以來的社會發展為背景,以廉署所成功偵辦的多起驚心動魄的大案要案為經緯,全面揭示廉署的歷史和作用,讀來饒有趣味又發人深省。以下為本書節選。
香港廉政公署首戰:捉拿總警司葛柏
1973年:香港的形形色色
1973年是一個特別的年份。
這一年,中國內地仍處於“文革”之中。
而一水之隔、位於珠江出海口的香港,卻完全是另一個世界。作為“東亞四小龍”之一,香港彼時正在經濟起飛期,一片繁榮景象。
不過,這一年對香港而言也注定有些小災難。香港第一次大股災正是在該年3月爆發的,恆生指數由1700點暴跌至500點。經歷了1972年全民炒股的熱潮,港人從沒見過這種股市暴跌的全民恐慌。還是在這年的3月,發生了逾萬教師反對減薪的大游行,規模之大在香港史無前例,港英政府被迫收回成命。
好不容易挨過短暫的多事之春,夏天,災難仍未消停:第一個名揚國際的華人功夫巨星李小龍暴斃。盡管仍處於革命激情中的中國內地民眾幾乎沒聽說過這位首次引起全球關注的華人,但大陸之外的世界華人無不為之震驚和悲傷。
生活還是要繼續,而困頓中的人們其實很擅長從生活中找到樂子。這一年,香港的無線電視台首次按年舉辦香港小姐選舉,當時19歲的台灣美人林青霞首次出現在《明報周刊》的封面上,這些都是港人茶余飯后津津樂道的話題。
政府也在試圖改善民生。這一年,港英政府從稅收中積累了大量資金,開始興建公屋,為中下階層的民眾提供符合基本要求的租金廉宜的住房,市民的居住條件逐漸改善,生活水平也在逐漸提高。
經濟增長帶來的社會問題之一,就是政府官員的貪污腐敗。香港從開埠以來就在英國殖民當局的統治之下。在經濟起飛之前,香港經濟主要依靠自由港地位從事轉口,經濟規模不大,官員的貪污和腐敗問題不是很嚴重。20世紀50年代后期以來,香港的制造業迅速發展,成為亞洲主要的輕工業生產和出口地區。隨著財富的迅速增加和積累,官場特別是紀律部隊(包括警察、海關、出入境管理、懲教、消防等部門)內部缺乏約束和懲治機制,官員貪污受賄的腐敗現象愈演愈烈,市民為了維持生計及快速取得應有的服務,隻好被迫用“走后門”的方式。當時“茶錢”、“黑錢”、“派鬼”等各種代替賄賂的名堂不斷出爐,市民不僅熟知門路,甚至將賄款當成生活中必備的一部分開支。
當時貪污在公共服務機構中相當嚴重,例如救護人員送病人就醫前要索取“茶錢”,消防隊員開水喉(自來水管)滅火要收“開喉費”,醫院病人也要“打賞”給打掃的清潔婦,才能取得開水和便盆,所以當時市民隻要使用公共資源,就必須要賄賂。賄賂,已經成為基本生活必須支付的成本。
而貪污在警察單位中更為嚴重,當時受賄的警務人員包娼包賭、販毒賭博樣樣來,警察尤其是各級警官普遍收受賄賂,民眾到警察機關辦事都要送紅包,這幾乎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潛規則。
警察腐敗,造成了社會秩序嚴重混亂,市民苦不堪言。這時人們才真正認清貪污之禍。60年代中期一度在社會上頗有影響的反對港英(港英政府簡稱,下同)統治的情緒也開始抬頭。
此時香港大學生保釣一代已經產生,香港培養精英的主要學府香港大學這一年的畢業生中,包括了一批今日香港政界、工商界和文化界的名人。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思潮開始在大學生當中激蕩,而這種思潮也開始在社會上蔓延,香港市民特別是青年知識分子對殖民當局的腐敗十分不滿,各種抗議活動此起彼伏,對港英當局構成了極大的壓力。
港英其時已經很明白,如果不能比較徹底地展開反腐並且從制度層面防止腐敗,港英的殖民統治將會受到強大的挑戰。
總警司收入疑雲
葛柏案即在此時爆發,而查處葛柏案直接催生了廉政公署的誕生。
葛柏(Peter Godber)是英國人,從 1953年開始在香港警界工作,先后在灣仔和啟德機場的警署任職。當時香港警方各級警官中,來自祖家(香港民眾對英國的一種稱呼)的比例很大,葛柏就是大批來自英國的警察之一。葛柏被調查時,已經是香港警方的總警司,在香港警方的地位僅次於警務處正副處長。
港英時期的香港警方也有內部的調查機制即檢舉貪污組,他們在70年代初已經開始懷疑葛柏的實際收入遠遠高於其警察的工資。一筆為數1.2萬加元的儲蓄,首次引起香港警方對葛柏財富來源的懷疑。雖然警方當時還沒有掌握顯示這筆存款屬貪污所得的証據,但賬戶是葛柏用假名“卓柏”和虛構的外交官身份在加拿大一家銀行開設的,警方當然不會對開設賬戶背后的理由視若無睹,因此調查隨即展開。
警方自1971年開始調查葛柏,但搜証工作並不順利,這一代號“哈瓦那”的調查工作停滯不前。就在此時,葛柏申請提早於1973年7月退休。就在葛柏退休前三個月,當時的警務處處長再次收到情報,表明葛柏不斷將大批現款匯到海外。
一場調查葛柏財政狀況的戰役如火如荼地展開了,檢舉貪污組全速展開大規模調查。
檢舉貪污組先是在一個月內聯絡了香港480家持牌銀行,追查葛柏的財政狀況。他們初時發現葛柏在港擁有近32萬港元存款,另外剛匯出兩萬加元到其加拿大的戶口。后來葛柏申請再提前一個月退休,警方遂加快搜証,再發現他在之前的五年內在本港的儲蓄或海外匯款高達62.4萬港元,存款和匯款的地點分布澳大利亞、新加坡和加拿大等地。這筆款項差不多相當於他由1952年到1973年任職警界所得的薪金總額。
表面証據成立,葛柏又退休離港在即,警方雖仍未能証明其財富乃是從貪污得來,但認為不可再拖延,必須先發制人,即時向警務處處長申請勒令葛柏暫時停職接受進一步調查,並在律政司的建議下,首次引用當時的《防止賄賂條例》第10條作為法律根據,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內解釋其財富來源。在通知葛柏受審當日,調查人員搜查葛柏寓所及汽車,分別在其汽車及宿舍內搜出三本疑為“收取黑錢”的記錄冊及一批與其財富有關的文件,還有兩盒共數十條銀條。
清點這些証物,葛柏的表面財富已超過437萬港元,差不多等於他任職警界以來全部薪金的六倍。以當年的物價和工資水平來說,葛柏絕對可稱得上超級富豪。
搜查葛柏行動后,警方隨即部署,決定在6月11日,即葛柏解釋財富來源的一個星期限期屆滿時,如若葛柏不能作出滿意解釋,便立即拘捕他。同時,為防葛柏畏罪潛逃,警方更要求當時的人民入境事務處通知其轄下啟德機場的各個關卡人員,禁止葛柏離境。
但是,事情卻節外生枝,法例上容許的這一星期的“真空期”卻令形勢發生逆轉。
在6月11日前,因為還沒有充分的証據証明葛柏有罪,警方無權逮捕葛柏,也不能採取任何法律行動。不過,使葛柏可以輕易逃離香港的“皇牌”卻是他擁有的一張警務人員機場禁區通行証。這張通行証使他得以在6月8日,即被通知受審4日后,繞過入境事務處的檢查,成功登機潛逃返英。
葛柏遭到警方的審查之后,香港報紙就開始追蹤這樁案件的進展,社會各界也都在密切關注這位因為收受大量賄賂而致富的警方高層,會不會受到法律的懲處。香港市民以這隻大老虎是否會被捉拿作為觀察港英是否真有決心和能力肅貪的一面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