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究竟有哪些權力?從1月9日起,北京市西城區政府公開“曝光”了自己的“權力清單”。現任區長王少峰的19項職權,區政府及68個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的9大類6636項行政權力,2128張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在北京市西城區政府開通的“西城區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網”上被公布出來(1月10日《中國青年報》)。
從大量違法違紀案例看,權力本身並沒有錯,錯就錯在不當的人不當地行使了手中權力。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利用權力搞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最根本的原因就在於對權力的行使缺乏有效規范和監督。因此,預防腐敗最重要的就是加強對權力的監督,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權力公開透明,因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北京市西城區通過編制“權力清單”,公開區政府各部門權力范圍和運行“流程圖”,這樣,對於哪些地方權力過於集中、哪些環節存在權力濫用和尋租空間,老百姓都能看得清楚明白。而對於哪些是不作為、哪些是亂作為,權力是否越位、是否被濫用,群眾也可以“按圖索驥”。這好比把權力擱在籠子裡,上面有頂,下面有底,四面有框,權力隻能在這個范圍裡行使,超越職權是不允許的。這是落實黨的十八大有關建立健全公權力運行環境和對權力進行制約的精神,也是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一個重要舉措。
當然,以“權力清單”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只是確保權力正確有效行使的第一步,接下來要看領導執行得如何,權力用來做了什麼、做得怎麼樣,為群眾辦了多少實事,解決了多少難事。因此,還要強化行政權力行使結果的監督,不僅要把權力行使結果及時告知當事人,而且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或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廣泛接受監督。
有權必有責,權力和責任義務是對等的。一個人隻有承擔權力所賦予的責任時,才能確保正確行使權力。如今之所以出現權力亂象,歸根到底在於沒有建立與權力相適應的責任追究體系,隻能依賴掌權者的覺悟良心。所以還需建立與權力相統一的“責任清單”,針對不同崗位明確各自責任,分級細化責任歸屬、確定具體責任承擔者,做到責罰措施具體化,責罰時嚴格化。隻有這樣形成全方位、經常化、立體式的監督和責任追究機制,將責任義務跟手中的權力有機結合起來,“權力清單”才能真正體現公開的價值,取得公開的效果,真正做到還權於眾、還權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