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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7】

2017年08月29日16:38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标题: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四、强化“两个责任”,严守“八项规定”,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严”,关键在“治”,高校党委必须从严从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班子深刻认识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复杂严峻形势,深刻反思巡视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正视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抓早抓小上存在的差距,从政治定位上深挖根源。明确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靠全校、管全校、治全校,不搞特殊,没有例外,着重从落细落小管党治党各项要求、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力度、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效防范重点领域廉洁风险等方面,负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

  一是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学校党委进一步强化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中共南开大学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刚性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通过研究部署、检查督促、专题调研和工作约谈等方式,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对主体责任进行任务分解的有效方法,健全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全面加强校院两级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研究制定学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和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校党委述责述廉办法,将考核要求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对17个在2016年党建述职中未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提出了批评,对其中连续2年未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3个分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系统分析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并开展专项考核。组织全校中层领导干部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12个职能部门和专业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下达了专项任务。启动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中期督查,各分党委(党总支)、职能部处在暑假期间完成自查总结,学校纪委将于10月中旬进行重点抽查。

  三是坚持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研究制定《南开大学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方案》,做好全面统筹安排。在党员干部、教师、学生中分层次深入开展各类党规党纪教育,已组织院级中心组和全校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组织各单位学习部分纪检干部违纪通报、开展学生廉洁教育活动。近期,学校党委中心组将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天津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坚持以案释纪,发布了十八大以来学校处理的党员违纪案件的案情通报。运用新媒体手段,开通微信公众号“南开e廉”,面向全校党员干部累计推送廉政信息165条。

  四是深化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一把手”和学校顶层议事决策的监督,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贯彻落实。今年起,校纪委书记担任校党委常委会监督员,监察室主任担任校长办公会监督员,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使监督职责,着手研究制定《南开大学重要议事决策机构监督员工作职责》,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有力推动党内监督向关键纵深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内监督的意见》,选好配齐各分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35名和兼职纪检员42名,明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等具体要求,将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推动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促进纪律约束落到实处。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健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评价体系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暑期完成自查自纠,秋季开学后组织重点抽查。

  五是切实用好“四种形态”。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出台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和《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组织对全校66个单位开展专题培训。

  六是深入推进纪委“三转”。制定《关于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意见》,出台配套制度,先行修订《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对照党章规定,聚焦主责主业,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南开大学纪委关于保障党员权利的实施意见》和《南开大学纪委关于受理控告申诉工作的暂行办法》。推动监督方式转变,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对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之一的招标采购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32个工作环节进行自查自纠,专项检查组现场实地督查并紧盯问题整改落实。

  七是加强学校纪委自身建设。出台了《中共南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纪律,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新增纪检干部2人,进一步形成较好队伍结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确保审查与审理分离、复议复查与审查审理分离,出台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实施办法》,加强自我监督。编印《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汇编》《纪检监察工作基础资料》,秋季开学后组织纪检队伍全员培训,持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和业务水平。

  八是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出台了《南开大学监督执纪工作规程》和《关于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违纪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认真做好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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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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