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2年8月,中央和國家機關制定反腐倡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共計775件,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制定反腐倡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規定1538件
從3月末國務院召開第一次廉政工作會議至今已逾半月,省、市、縣各級正在層層落實部署新一屆政府的反腐倡廉思路。
廉潔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一個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的政府是人民所期盼的。在此次國務院廉政會議上提出了簡政放權、管住權力、管住財務、政務公開、儉朴從政等多個反腐倡廉的抓手,而依法促廉,讓權力在法治下運行,則是建設廉潔政府的根本保証。
一向強調制度和改革作用的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強調,一方面要對腐敗分子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另一方面又要通過深化改革,不斷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加強制度建設,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給權力涂上防腐劑、戴上緊箍咒。真正形成不能貪、不敢貪的反腐機制。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以朴素、形象的比喻,強調“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並由此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無論是在黨內會議還是在國務院會議上,“制度”都成了中央高層部署反腐倡廉工作時的熱詞。
必須加強制度建設,這已成全球反腐共識。無論是哪個國家,反腐的要義所在,都是建立制度。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胡鞍鋼認為,反腐敗本質上是一個制度建設過程,即建立國家廉政體系的過程。醫治腐敗的根本途徑是構建國家廉政體系,這是最有效的反腐敗改革計劃,也是人類反腐敗智慧的結晶。不論一個國家處在什麼樣的發展階段,採用什麼樣的社會制度,腐敗的程度多麼嚴重,建立國家廉政體系對於醫治腐敗都具有普遍性和適應性,這一體系旨在使腐敗由“低風險、高回報”成為“高風險、低回報”的行為。
對於中國如何建設廉政體系,中央高層已有明確規劃。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指出,繼續全面加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反腐敗國家立法,加強反腐倡廉黨內法規制度建設,深化腐敗問題多發領域和環節的改革,確保國家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受訪專家分析,其制度設計指向,一在加強教育、培育文化,二在監督權力,三在完善立法,四在深化改革。
實際上,回顧新中國成立之后反腐倡廉的歷程,可以看到,制度建設一直是一條基本主線。在復雜的社會背景下,執政黨通過制度建設,應對黨內、國內的各種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不斷探索、不斷學習、不斷創新和不斷完善各種互補性的廉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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