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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科員賣購房指標 躺在400萬贓款上不安心自首

2013年03月26日08:41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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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科員賣購房指標獲刑10年

在房地產交易權屬系統上改信息躺在400萬贓款上不安心投案自首

2010年4月,“新國十條”出台后,北京市實施了限購令,規定對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家庭暫停售房,連續5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保或個稅的非本市戶籍家庭限購1套住房。

然而,對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城建研究中心科員陳濤來說,這一限購政策卻成了斂財良機。他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內私自修改信息,使沒有購房資格的人獲得資格,短短7個月內斂財400余萬,並將一捆捆贓款全部藏於床下。昨天記者獲悉,陳濤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案情經過

身居要職的小科員

陳濤,27歲,生於四川省鄰水縣,父母在家務農,姐姐在深圳打工。陳濤學習成績優異,於2005年考入北京師范大學,就讀法學專業。2009年,陳濤畢業后考上了北京的公務員,進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后在城建研究中心數據室工作,任科員。

陳濤所就職的城建研究中心,是北京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下屬的副局級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北京市房地產市場交易的動態監管、監測分析與數據管理。城建研究中心共有五個部門,分別是綜合室、監測分析室、信用管理室、項目管理室及陳濤所在的數據室。

平時,陳濤負責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的日常維護、系統功能的完善、接聽咨詢電話、與軟件公司溝通提出系統需求等工作。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主要是用來進行房屋登記、新房簽約和過戶登記。

被女中介帶上道兒

2009年七八月間,參加工作不久的陳濤,認識了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業務員李莉(化名)。當時,李莉經常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而那時的陳濤恰巧在窗口負責此項業務。陳濤偶爾請李莉吃飯,兩人間的交往逐漸多起來。陳濤還曾追求過李莉,但被對方拒絕。

2011年五六月份,陳濤和李莉在聊QQ時,李莉告訴他,自己有一個渠道可以補繳社保,問陳濤能不能給補完社保手續的購房人辦社保信息審核通過,以便讓購房人能順利買到房子。陳濤答應了李莉的提議,兩人約好辦成一個,就給陳濤5000元錢。

2011年6月15日,陳濤幫助李莉辦理了第一單生意。辦理的程序是購房人補繳社保后,在網上提出申請購買房屋。陳濤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中可以看到申請,他利用職務之便在系統中直接審核通過申請人的社保信息,這樣申請人就符合購房所要求的社保條件,從而具備買房資格。

這種操作對陳濤來說是非常容易的,他隻需在電腦上插入自己的密鑰,然后輸入用戶名和密碼,隨后按照李莉通過短信發來的購房人姓名和身份証號,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上篩選,找到申請人,並核准通過即可。

但實際上,按照規定,這些補繳社保的外地購房人,是不能通過審核的。因為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限購房屋的規定,隻有連續五年交納社保的人才能購房。

干了一段要求加錢

到2011年9月份,陳濤已經違規核准了50多名外地購房人的信息,並從李莉處得到了25萬元左右的好處。那時,陳濤不再滿足於一次5000元的好處,他認為自己的好處費應該更高些,並致電李莉,提出做成一次要兩萬元好處費,否則便不做了。

李莉沒有立即給予答復,過了三五天,李莉回電話給陳濤,稱經過與公司主管溝通,公司表示答應陳濤加錢的要求。

此后,兩人繼續按照之前的方式合作,陳濤每修改一個信息,李莉就給他兩萬元現金。一直持續到2012年1月份,陳濤直接審核通過不符合購房社保條件人的信息,已經超過了100人,並從李莉處收取了200萬左右的現金。加上2011年9月之前修改信息的人數,總共達到了150人左右。

陳濤說,好處費是李莉分七八次給他的,一般是周末或者晚上,每隔20天左右給一次,每次給20多萬元到50萬元不等。每次都是陳濤先改信息,李莉后付錢。

上網攬活秘密交易

除了李莉介紹的客戶外,陳濤還在一些房地產交流的QQ群和論壇上主動聯系中介的人,通過中介尋找需要更改信息的外地購房人。

“一共修改過59個人的信息。”陳濤說,這些人都是沒有補繳社保,直接由他修改社保信息,以通過審核。對於這樣的客戶,陳濤每次收大概兩萬至三萬的現金,最多的收過四萬,總獲好處費150萬左右。

對於網上認識的中介,陳濤在修改完信息后,大多不會再聯系,只是收錢時見一面。“那些中介都不用真實姓名,手機號也是不斷更換。”陳濤說。交易時,陳濤會將中介約到指定地點,比如地鐵裡、公交站,或者標志性建筑、容易找到的地方,中介的人將現金裝在信封裡,陳濤拿了就走,從不多說話,更不會打收條。

為本地人辦急活兒

陳濤還會接一些北京本地人的“急活”。本地購房人雖然符合購房條件,但有些人想盡快通過審核,如購房人著急出國,著急得到銀行放貸等。

陳濤會盡早幫助購房人審核信息,大概干過五六十次。他根據購房人購房的急緩程度,收取5000元到1萬元的現金,總共獲利約30余萬元。

這些北京本地人的信息,也是陳濤通過一些房地產交流的QQ群得到的。在群裡面,陳濤主動和那些想辦加急審核業務的中介聊天,並表示自己可以幫著加快審核購房信息。中介為了確認陳濤的專業性,會咨詢一些購房的專業問題,陳濤在取得對方的信任后,便在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提前給購房人審核信息,然后再通知中介給錢的時間和地點。

陳濤說,正常審核期是5天。他能讓購房人在當天或者第二天就能被審核通過。

□到案經過

巨款藏床下心不安

2011年底,陳濤不打算做了,因為北京市住建委通報了一個案例,有人利用類似方式修改客戶資料被開除。在2012年1月,陳濤做完了最后幾單,打算收手。

按照陳濤自己的統計,他在近7個月內,通過審核修改信息,讓200多名不符合條件的外地人具備了買房資格,為50名左右的本地人辦理加急審批業務,總共獲利400多萬元。

這400多萬,陳濤全部是以現金的方式收取的,他將錢全部放在了他的席夢思床底下。“這麼多錢用來做什麼,其實我一直沒有任何打算。那些日子心裡一直不踏實,精神高度緊張,每次回到家看到床下的錢就害怕,整夜整夜想這件事,整夜整夜地失眠,天天都想收錢的事情,連覺都睡不好。”陳濤說。

被匿名舉報后自首

2012年2月2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紀委,收到群眾匿名舉報陳濤涉嫌受賄的犯罪事實。

2012年2月29日16時許,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的一位負責人,根據紀委要求向陳濤核實情況,陳濤予以否認。

當日17時許,陳濤主動找到單位領導交代犯罪事實及贓款藏匿地點。當日19時許,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在陳濤住處起獲現金人民幣40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陳濤在擔任北京市城建研究中心數據室科員期間,利用其負責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中購房資格核驗的職務便利,收受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員工李莉等人賄賂款共計180余萬元,並私自將系統中多戶不符合購買房屋資格的非京籍家庭購房審核結果修改為“核驗通過”,使得上述家庭獲得購房資格。檢察機關同時指出,除上述180余萬元外,剩余210余萬元明顯超過陳濤合法收入,且無法查實合法來源。

因自首獲輕判

在陳濤案發后,他向檢察機關揭發檢舉了另一名與他具有類似工作性質的公務員涉嫌犯罪的情況,並提供了此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陳濤揭發稱,此人是本市某區房管局的普通工作人員,負責房管局房屋交易權屬管理系統,此人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把北京人在系統裡面的身份証號進行篡改,這樣系統上的北京人就可以拿著自己真實的身份証號去購買房屋了。陳濤表示,他認為此人在這個過程中,肯定收過錢,並稱此人目前已經被勸退離職。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濤已經構成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鑒於他存在自首情節,並已主動上繳全部贓款,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現,因此法院對陳濤所犯罪行從輕處罰,兩罪並罰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

□律師說法

違規購房指標難收回

陳濤雖然被判處有期徒刑,但是其違規操作導致很多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獲得購房資格。針對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北京律協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趙運恆。

趙運恆表示,目前隻有房屋限購的規定,並沒有關於違規違法取得購房指標應該如何處理的具體規定。所以,對違規購買的房屋,即便應該收回,也沒有法律依據。

對於購房指標,趙運恆稱,目前有權處理的部門隻能是住建委,因為指標是由其核准的,所以隻有其才有權收回。但是由於沒有收回指標或者處罰違規行為的規定,所以住建委即便有權收回住房指標,也沒有實際的操作規程。

趙運恆同時指出,購房法律關系比較復雜,涉及利益方較多。在操作層面上,很難真正收回購房指標,原因就是這不僅僅是一種行政關系,還涉及到不動產的民事買賣關系。

趙運恆將房屋指標與車輛牌照進行對比稱,回收了車輛牌照,車輛不能上路,但是不會影響車輛買賣關系。但是由於房屋是不動產,可以居住使用,即便沒有指標,仍然可以實際使用。住建委有權收回指標,但無權收回房產,也無權強制買賣雙方撤銷已經形成的買賣關系。如果住房再有轉賣或者裝修等新的財產變更情形,則住建委更無法干預。

□記者追訪

違規獲購房指標背后的利益鏈

在陳濤違規修改信息的背后,是一條由房產經紀、中間人和幫助外地購房者補繳社保者形成的利益鎖鏈。這些人在獲得巨大利益的同時,也因為向陳濤送錢,構成行賄罪。昨天記者獲悉,法院以行賄罪判處李莉等4人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補繳社保成為前提

劉強(化名),1982年生於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初中文化,專門幫人補繳社保。

劉強說,在一次補繳社保時,他認識了同行張鐵剛(化名)。在北京市出台限購政策后,他得知張鐵剛在北京住建委有關系,能夠使不符合購房資格的外地人通過購房資格審查,他便打算通過張鐵剛這條渠道獲利。

劉強說,最初有些半信半疑,他用自己的錢幫客戶補繳社保、支付好處費。幾天后,客戶的購房資格果然通過審核。自此,劉強開始給北京市的各個待售樓盤打電話,詢問是否有外地想要購房但不具備購房資格的客戶,並將自己的電話留給對方。得到反饋后,劉強要求客戶提交身份証、戶口本復印件、照片和相關費用。之后,劉強幫助客戶補繳社保,讓客戶在網上申請在京購房,並將相關材料復印件、社保繳納証明以及相應費用都給張鐵剛,自己從中間吃差額。

劉強說,他向每個客戶收取7萬至10萬不等。這其中包括補繳社保的錢、自己的好處費、給張鐵剛的錢。而他也明白,在給張鐵剛的錢中,張鐵剛肯定會將其中一部分給住建委的內部人,但具體怎麼分配他不清楚。

據劉強統計,直至案發前,他一共給張鐵剛打了53筆錢,總錢數是484萬余元,總共是125人。起初,張鐵剛每個人管他要2.2萬元,后來直接漲到5萬多,他自己從每個客戶處獲得幾千元至1萬元不等的好處費,總共賺了60多萬。

中介人員冒險搭橋

據了解,張鐵剛是甘肅人,到北京參加自考,還通過了司法考試。2004年至2011年,張鐵剛曾換過多次工作,先后做過律師助理、房地產公司法務等。

張鐵剛說,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他和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代書部所長周萍(化名)合作,一起辦理外地人購房業務,“主要是先找人幫有購房需求的外地人補繳社保,再通過周萍找北京市住建委的工作人員,使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順利通過住建委的購房資格審查,我們從中牟利”。

張鐵剛說,他先后以轉賬的形式一共給過周萍400多萬元,這其中包括給住建委的辦事人和周萍的錢。張鐵剛一共向周萍提供了140個左右的客戶,其中125人是由劉強提供的,另外10多個人是他以前的同事提供的。

張鐵剛說,干這行自己賺了40多萬元。

官方有人才是關鍵

周萍於2000年大學畢業,2004年應聘到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2006年起擔任代書部所長。所謂代書部,就是從事房產的簽約、辦理貸款、過戶、交接房屋等工作。

李莉,1984年出生在吉林長春。2006年9月應聘到北京世邦信義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5月起到代書部任所長助理。周萍說,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她和張鐵剛以及下屬李莉,為了使一些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人獲得購房資格,從中謀取利益,找到了陳濤。周萍從中獲利60多萬元。

周萍說,在聽說張鐵剛可以找社保服務公司幫忙補繳社保后,她讓李莉去找陳濤。最初,周萍和張鐵剛曾懷疑陳濤的能力,因此還曾讓李莉傳話給陳濤,希望陳濤能夠截圖來証明,但被陳濤拒絕。周萍說,陳濤隻與李莉單線聯系,他們沒見過陳濤。

李莉說,做成一筆,周萍會分給她3400元,總共獲利約40萬。

因行賄罪四人獲刑

據檢察機關指控,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間,李莉、周萍、張鐵剛、劉強為不具有北京市購房資格的客戶通過北京市購房資格核驗系統的審核,先后給予負責該系統管理的北京市住建委城建研究中心工作人員陳濤好處費共計人民幣180余萬元,其中劉強參與給予陳濤好處費人民幣140余萬元。

法院認為,考慮到四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具體作用及涉案金額等因素,以及周萍、張鐵剛、劉強的自首情節,判處四人3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記者孫思婭 漫畫謝瑤)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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