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每一個司法案件都體現公平正義。事斷於法,國之大道,順乎民心。公平正義是司法的生命和靈魂。英國哲學家培根說過,一次不公正的審判比數次違法為害更烈,因為違法不過是弄臟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是敗壞了水源。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的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不公則有致命的破壞作用。司法公正體現在每一件個案之中,存在於每一個當事人的感受之中。我們要按照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嚴格規范司法行為,切實遵守法定程序,准確適用法律法規,公道公平對待案件參與各方,努力把每一個案件都辦得合法、合情、合理。要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繼續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審判權、檢察權運行機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要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建設,提升法官、檢察官的司法理念、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切實維護司法公信力和權威。
要使每一名公務員和普通公民都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法治必須得到人民發自內心的信仰和尊崇,否則定將淪為口號。法治中國不是少數精英人士設計的“空中樓閣”,而是接地氣、連國情、通民心的治國大廈,它依賴於每一個人的添磚加瓦,它的根須深扎在億萬人民群眾的心中。建設法治中國,廣大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是主導力量。各級黨政機關領導干部要切實尊崇憲法和法律,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權威,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絕不允許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建設法治中國,人民群眾是基礎力量。要在全社會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使社會主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使每一個普通群眾都真正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加快推動全民守法、建設法治社會進程,為構筑法治中國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建設法治中國路在腳下
道路決定命運。建設法治中國走什麼路、怎麼走,直接關系法治中國建設的成敗。
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一個國家的法治道路,是由該國人民自己選擇和創造的。綜觀世界各國的法治道路,既有發達國家的模式,也有發展中國家的模式﹔既有自下而上社會自然演變的模式,也有自上而下政府自覺推動的模式﹔既有流血的暴力革命模式,也有非暴力的相互妥協模式。但不論是何種模式,凡是法治搞得比較成功的國家,無一不是較好地堅持了法治規律與本國國情的創造性結合。“全面移植”、“照抄照搬”別國的法治模式,幾乎沒有成功的先例,對我們這樣一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國情復雜的大國來說,尤其如此。我們必須堅信,隻有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自上而下積極推動與自下而上全民參與結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能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這是我們建設法治中國代價最小、速度最快、成功系數最大的道路,也是唯一正確的道路。
亟須加強頂層設計和總體規劃。頂層設計事關法治建設全局。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對制約我國法治建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制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方案、路線圖、時間表。要統籌協調,加強領導,增強法治中國建設的協同性,既要做到法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協同推進,也要做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協同推進,以最大限度形成建設法治中國的整體合力。
更加重視發揮地方和基層的首創精神。推動法治最深厚的力量存在於人民之中。建設法治中國重點在地方,難點在基層,動力在人民群眾。沒有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法治、推動法治的具體實踐,再美好的宏偉藍圖也無法實現。我們已經有幾十年立法、執法、司法、普法、法學教育和研究的成果與經驗,有十多年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和依法行政的成果與經驗,建設法治中國具有堅實的實踐基礎、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各級地方黨委、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要切實轉變重經濟建設、輕法治建設的思想觀念,把法治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全局性地位來謀劃和推進,像考核評價經濟發展成績那樣考核評價法治發展成績,真正擔負起推進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大膽探索、勇於實踐、敢於創新,不斷把本地區法治建設推進到新水平和新階段。
“關山初度路猶長”。建設法治中國,行動就在當下。隻要我們胸懷理想、堅定信念、百折不撓,就一定能在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中國的進程中,奮力建成一個法治中國,創造法治建設的中國奇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