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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受賄心理:堅持原則會被人當成“不入流”的“傻帽”

2013年03月26日07:56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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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有了盡孝的機會

  “一失足成千古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這些廉政警言說得多好啊!現在想想,自己為什麼不能像焦裕祿、吳天祥、孔繁森一樣始終堅持,無怨無悔呢?為什麼經不起誘惑和利益的考驗呢?其實,我並不缺錢。如果不犯罪,再過兩年我就退休了,可以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

  在職的時候,我隻顧工作未能盡到孝道,特別是岳父岳母,他們把我這個女婿當親兒子一樣看待,可我為他們做得太少了。如今,雙方的老人均已離世,我卻要在牢獄中度過晚年。我后悔,我懺悔。我的犯罪給親人們帶去災難與恥辱,也給自己帶來苦果並失去自由。這是我罪有應得,更是慘痛的教訓。

  我由此深深地感悟到,一是要永遠牢記根本宗旨和理想信念。作為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必須用來為人民服務,而不是以權謀私。如果忘記了這一條,淡化了根本宗旨,動搖了理想信念,就會迷失方向,失去追求,就會被金錢俘虜,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要永遠牢記法紀無情,常懷感恩之心。黨和人民培養了我,我本應該遵紀守法,知恩圖報,爭當廉政標兵,甘當人民的公仆,而我卻目無法紀,成了反面典型。

  三是要永遠牢記防微杜漸,千萬不要相信行賄人的花言巧語和社會上的流言,很多行賄都是在推杯換盞中或是親情友情的掩飾下進行的,還有的行賄是在循序漸進中進行的,往往讓人難以識別,防不勝防,對此要保持高度警惕。

  四是要永遠牢記“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這句話。錢財都是身外之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該收的,決不能收。不然,即使得到了,遲早還會失去,而且會失去更多,包括自由。

  五是要永遠牢記不要盲目攀比。如果一定要比,那就應該比貢獻大小,比廉潔奉公,比遵紀守法。千萬不要與有錢人比吃喝玩樂,更不要與那些暫時沒有受到懲罰的貪官比關系、比人緣、比錢財。

  入獄以來,經過警官和檢察官的教育,我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犯罪給社會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我決心在今后的改造生活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爭取早日走出高牆,重返社會。(花耀蘭 周克新)

(責編:常雪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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