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针对民族团结、宗教管理等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的问题
1.民族团结方面。一是全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族团结工作。深入开展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为主题的自治区第32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大家谈”节目录播活动,通过漫谈、对话、讨论等形式,让各族干部群众说谈对民族团结的认识和感悟,讲各民族间团结的真情和身边的感人故事,受到各族群众普遍欢迎。发挥民族团结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出了李元敏、买买提·哈力克、陶辉、肉孜买买提·巴克等一批民族团结典型,带动更多的干部群众从我做起,维护民族团结。
二是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动员各地广泛开展交朋友、结对子活动。计划开展“面对面畅谈交心”“互学语言文字”“交朋友结对子”等十项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自治区团委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系列青少年“民族团结好伙伴”融情夏令营活动,引导各族青少年从小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组织编写民族团结教材。
三是切实筑牢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眼于推动各族群众融入现代化、世俗化的生活方式,自治区从5月份起,在南疆四地州的沙雅、阿瓦提、阿图什、阿克陶、麦盖提、莎车、皮山、墨玉等8个县举行“塔克拉玛干的婚礼”,使300多对新人和数万名各族群众受到现代文化和社会新风的洗礼。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举办了以“助文化交流、促民族团结”为主题的民族服饰展活动,促进了各族居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情感交流。博州组织“现代文化与青年同行”相声小品大赛、“民族大团结共筑中国梦”校园文化艺术节;吐鲁番地区组织民族团结大型文艺汇演和体育比赛,并在葡萄长廊开展民族团结书画、摄影、文学作品展示活动;塔城地区组织文艺骨干编排演出《家园之恋》轻歌舞剧等精品节目。丰富多彩的现代文化活动不断增强了民族团结的包容性和宽容心,成为维系各民族团结和谐的强大精神纽带,推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宗教管理方面。一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1)加大“四项管理”工作力度,完善地(州)、县(市)、乡(镇)、村(居)四级宗教管理网络,针对不同宗教、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做到明确责任、分类施策、依法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找消除建筑、消防等安全隐患,确保信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2)研究制定《关于在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双五好”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推进“双五好”创建活动、平安宗教场所创建活动。(3)切实抓好主麻日、斋月等敏感节点宗教领域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两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爱国宗教人士培养培训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集中培训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和宗教人士。(2)制定宗教界人士中长期培训教育工作规划,建立健全宗教界人士管理、激励、生活照顾机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迁建工程已全面开工,将有序扩大招生规模。(3)3月1日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4月30日乌鲁木齐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5月22日乌鲁木齐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28日莎车严重暴力恐怖案件、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被害案件等发生后,积极开展宗教界声讨暴恐活动,主动发声、亮明态度;通过门户网站向全区各族穆斯林发出公开信、倡议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信教群众,在全社会形成了谴责声讨暴力恐怖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的正确导向和强大舆论攻势。(4)引导爱国宗教人士深入挖掘和弘扬宗教中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把伊斯兰教倡导的“和平、团结、中道”思想贯穿到日常解经、讲经和宗教活动中。积极加强专题“卧尔兹”编写工作,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五)针对党员干部宗教信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1.制定新一轮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党员工作。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突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突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突出“双语”培训,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
2.制定自治区实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办法和发展党员五年规划。坚持质量至上,注重思想入党,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政审制度,深入考察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反分裂斗争中的政治态度和实际表现,确保发展对象思想过硬、政治合格。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有关制度。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制度。制定认真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明确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置程序,形成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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