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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天价招待费”拿什么自证清白?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建议,国企招待费应纳入“三公”经费公开范围,并建立第三方会计审查制度
2013年05月20日09:46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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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之问:国企“三公”经费应否纳入公开范围?

“天价招待费”被曝光后,公众普遍要求中国铁建公开招待费详细内容,甚至有网友表示,要把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接待的、接待了谁、花了多少钱、送了什么礼物,都详细公开,以消除有关人员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嫌疑。对此,该公司负责人称,要向国务院国资委和证监会申请后,详细费用才会对公众公布。著名财经评论人士叶檀则认为这一答复“站不住脚”,理由是招待费并非商业秘密,公众有权知晓并予以监督。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过程中,一直力推“三公”经费公开的蒋洪也多次谈到“公开”二字。他认为,包括中国人寿、中国铁建在内的国企只有公开招待费具体构成,才能自证清白,才能消除公众疑问。“国有企业经营需要一定的自主权,但花了钱必须让大家知道。因此只有有关企业提供招待费用的具体构成后,公众才能判断‘天价’招待费里,是否存在不合理招待,是否有人为私人利益进行利益输送。”

同时,他建议应尽快把国企“三公”经费纳入公开范围,接受民众的监督。“现行‘三公’经费公开制度暴露出一个缺陷:目前的‘三公’经费公开还仅限于政府部门,其实,国有企业的钱也是公款,其公车消费、出国考察以及业务接待花的都是‘公家’的钱,因此其‘三公’经费有必要公开。”

另外,他表示,要消除“天价”招待费现象,最根本的还在于给市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对于企业经营活动,尽可能让市场竞争来决定,而不要用行政权力来干预。要减少垄断的因素,以减少通过过度招待这样的方式来竞争的必要性,彻底打破“天价招待费”的市场潜规则。(郭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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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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