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备受各方关注的广东南沙试点财产公示一事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从广州纪委获悉,地缘相近、文化同源的港澳地区在官员财产公示方面体现的五个“注重”可资参考,而广州也正式将该项工作命名为“南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
“‘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比‘财产公开’定位更准确、科学,更符合实际,也与上级要求一致。”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说。
“我们应该认识到,《南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是防止腐败的‘预防针’,而非‘百灵丹’。”梅河清介绍,在全球公认的廉洁建设程度较高的新加坡,也只有官员财产申报而没有公示,而澳门则历经12年才于去年通过了财产公示的法案,因此,推进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是一项慎重的工作。
鉴于该项工作的敏感性及群众的关切,梅河清说,广州初步考虑将于全国“两会”后正式展开,以保证该项工作的稳妥推进。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防止利益冲突”这一概念,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指出“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财产公示仅仅是利益冲突的其中一个环节,其实利益冲突还包括利益处置、利益回避、行为限制等。”梅河清说,在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中,18个“不准”其中16个是预防利益冲突,而利益冲突就是显性的廉政风险。“因此,推进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还需要有配套的服务,譬如信息的联网等国家支持。”
据介绍,广东、广州及南沙三级政府相关部门组成的考察团已于1月23日至25日完成了对港澳地区的考察。“港澳在财产等方面公示的五个‘注重’可资借鉴。”梅河清告诉记者。
首先是注重公示重点对象。“香港16万公职人员,仅有40个主要职位进行了公示,澳门的公示则仅限于副局级以上官员,而美国的申报人数达25万余人,只有主要岗位和行政首长在内的2.5万人进行了公示。”梅河清介绍。
其次是注重防止利益冲突。“公示申报只是手段,防止利益冲突才是目的。”梅河清说,香港规定工资、存款不进行申报,只公示投资申报,譬如在企业兼职、股票投资收入等。
同时,注重公开接受监督。记者了解到,国内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远比国外的财产申报范围广,尤其是《南沙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申报的范围更加宽泛,将配偶、子女的从业情况、个人出入境情况等全部纳入了申报的范围内。
此外,港澳地区还注重依法有序推进、注重保护隐私。譬如,港澳的申报结束后,将对档案进行封存,只有在涉及到查案时才对其解封。
记者了解到,南沙试点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还将有一系列的创新管理制度,包括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研发《党员信息系统》提高申报公示的效率,对申报过失研究处理办法等等。(记者邓新建 通讯员翁飞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