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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被开除党籍公职

2013年01月15日19:4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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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纪委通报,广东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公职。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增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陈增新在担任陆丰市委书记、汕尾市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

通报称,陈增新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增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新华网广州1月15日电 记者扶庆)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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