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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受贿心理:只要不吃不贪公家集体的就行 其他的不考虑

2013年01月15日08:25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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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引用诗来为自己“画像”:它把头沉重地垂下!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它有泪只往心里咽。于是他——

将别人送来的礼金作为养老金

忏悔人:余孝明

原任职务:重庆市梁平中学校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2年12月6日,余孝明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犯罪事实:余孝明利用担任重庆市梁平中学校长的职务便利,自2007年至2012年3月,在梁平中学学生食堂发包、国家食堂补贴、学生教辅资料采购等工作中,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103.5万元。

我错了,我有罪,我真诚地悔过。我保证,一定要洗心革面,将来回到社会重新做人。以前,我因不顾党纪国法,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而锒铛入狱。我不怨天,不怨地,更不怨他人,这都是我玩火自焚的结果,是我自己害了自己,自己毁了自己。这多么可悲!

想起过去,悔恨的泪水就止不住地流。我不敢面对组织和上级,不敢面对曾经朝夕相处的老师和同学,不敢面对温柔体贴的妻子和可爱的女儿,更不敢面对我那白发苍苍85岁的老母亲。我老泪纵横,我仰天长啸,为什么自己会走到如此糟糕的地步?

只要不贪公家的就行

我出生在四川省资阳县某镇的一个小山村。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亲是位乡村小学体育老师。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农村的生活很艰苦,在我的记忆中经常是一天只吃两餐。但就是这样,母亲还是把我们几个兄弟姐妹拉扯大了。我当过知青,后来考上了大学,大学毕业后在重庆市梁平中学工作,先是当教师,后担任中层干部直到梁平中学校长。我和妹妹读书后都当上了教师,生活也慢慢好起来。

我在自律自勉的精神约束下,读书讲出息,工作奔前程,做事讲规矩,党的声音听得进,群众意见记在心,埋头苦干是本分。在担任梁平中学校长之初,我牢记一个“本”字,工作兢兢业业,取得的成绩数不胜数。

但是后来,自己的思想脱离了党纪国法这条轨道,对廉洁自律方面的知识和相关案例漠不关心,更未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因此,对“廉政”、“廉洁”作出了片面的理解,认为只要不吃不贪公家集体的就行了,其他的可以不考虑。而且认为别人送来礼金感谢我,是他自己送来的,不是我要来的,况且我还为他做了事。这种错误的认识,造成了我违法犯罪的必然。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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