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計
“主流”與“非主流”,如何良性對接?
□ 韓建平 李興才
新西蘭著名學者杰瑞米·波普在《制約腐敗》一書中指出:“沒有人民的幫助和支持,政府不可能獨自馴服腐敗。”反言之,在中國,如果沒有紀檢監察和檢察機關的官方查辦,民間的反腐呼聲也難以奏效。
正如《環球時報》5月14日的社論所言:“反腐敗應是人民戰爭+專業部隊。”即紀檢監察、檢察部門與民眾的監督、舉報緊密合作,良性對接。
那麼,如何才能將那些散布於各個角落的反腐信息引導到規范化的渠道予以有序表達?又該如何消除公眾對官方反腐的偏見和誤解,從而提升公信力?
健全法制:保護並規范“反腐熱情”
今年5月初,中紀委信訪室副主任張少龍曾表示:“通過網絡曝光違紀行為,不屬法定舉報行為。希望公眾通過常規渠道反映問題,參與支持反腐倡廉。”顯然,針對網絡實名舉報的制度沒有出台之前,網絡舉報者能否獲得法律保護,還要視當事部門是否主動作為。
其實,近年來對於反腐舉報法制化、制度化的呼聲一直很高,也引發官方的高度重視。200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修訂《人民檢察院舉報工作規定》,其中新增了網絡、傳真舉報渠道,並明確“打擊報復舉報人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進一步加強對舉報人的保護。
目前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是,如何把“非主流反腐”的主要群體——互聯網使用者高漲的反腐熱情納入法制軌道,讓他們向反腐敗機構反映問題,然后通過正式立案程序,進行調查處理。
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張千帆教授提出建議:“制度的設計應該包括:對網絡爆料者的保護、對虛假爆料者的懲罰,對‘水軍’、商業營銷賬號、營利性爆料記者的管理,保証網絡反腐與制度反腐對接,紀檢監察部門加強對網絡爆料信息的甄別等。”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給出的建議是,建立一個比較權威的網絡舉報和揭露平台。在這個平台上,鼓勵大家實名舉報,使反腐機構對權威平台上所有的信息來源都能逐一得到有效核查,通過及時公布相關信息的方式推動全民的參與。他還建議:“在這個過程中,如果出現惡意打擊報復,相關部門應該積極保護正當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也有專家指出,在保護和鼓勵舉報腐敗現象的同時,更應加以規范和約束。而官方正在立法層面有序推進。今年5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全國范圍內集中部署“打擊利用互聯網造謠和故意傳播謠言行為”以及“規范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秩序”兩項行動。而此前,國家已相繼制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等法律制度。
顯然,隻有為民間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才能使“主流反腐”與“非主流反腐”實現良性互動,不斷完善“主流反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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