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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視“非主流反腐”

□ 策劃:韓建平  □ 統籌:李小平  □ 執行:韓建平 任紅禧
2013年07月22日10:29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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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 因

劍走偏鋒,為何仍受青睞?

□ 韓建平

無論“主流反腐”還是“非主流反腐”,矛頭的指向都是腐敗現象。但是,作為體制之外的一支反腐力量,“非主流反腐”常常因其自主性、非理性而劍走偏鋒。

有學者指出,曝光式反腐常常令人感到糾結——有時的作用是建設性的,有時的作用卻是破壞性的﹔有時是社會輿論監督的有效手段,有時又可能是宣泄私憤的謠言集散地。據上海交通大學新媒體與社會研究中心《2012年微博年度報告》顯示,在其搜集到的2012年影響較大的24起網絡反腐案例中,有9起屬於謠言。這些網絡反腐案例體現了比較典型的“非主流反腐”特征。

鑒於公共網絡舉報這柄“雙刃劍”天然的負作用,最高人民檢察院發言人曾強調:“我們現在提倡網絡舉報,這會對舉報人提供一個很好的保護。一般檢察系統、紀委等機關都有自己的舉報網站,同時有自己設計的軟件。郵件一發送過來就進入我們的服務器,這個服務器是加密的,任何人都截獲不了,保密性很好。但我們絕對不提倡在公共網上舉報。很多人為了發泄義憤,在公共網絡上舉報,但效果適得其反。因為這些信息讓被舉報人知道后,他會有所准備、會串供,結果導致很多事情無法查實。反過來,被舉報人還會告其誹謗,而司法機關隻能追究舉報人的誹謗責任。”

令人困惑的是,很多人明知“非主流反腐”存在諸多先天缺陷,為何依然寬容、支持甚至參與其中? 

路徑受阻,不得已“另辟蹊徑”

“主流反腐”渠道難以暢通的地方,“非主流反腐”必定自發生長。

其實,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建立了網絡舉報平台。但在此后的數年間,網絡舉報平台的利用情況卻呈下降趨勢。到2008年,北京市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經群眾舉報的隻佔35%,較之本世紀初的近70%減少了一半。

在2012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的案件中,來源於群眾舉報的線索佔41.8%,這在各種線索來源中是最高的。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舉報渠道都能暢通無阻。在一些地方,常規反腐舉報渠道有時會出現“血瘀氣滯”的狀況。

據《華商報》報道:2010年1月29日,陝西省漢中市公安局漢台分局黨委委員、紀檢委書記劉繼全等三名警官,通過“百度貼吧”實名曝光了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原漢台分局局長汪廣賦徇私枉法的貪腐行為。在公開舉報受到有關方面重視后,2月12日,汪廣賦被停職﹔3月24日,汪廣賦因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等嚴重違紀行為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撤銷職務處分。報道稱,此前劉繼全曾多次通過正常渠道舉報,但均無效果﹔寫給上級的舉報信經過一路批轉,最終回到了自己手裡。

“雖然我國有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協監督、輿論監督等制度,但在一些地方,由於種種原因落實效果並不好。群眾信訪也存在渠道不暢通、督辦不到位等問題,攔訪、截訪事件時有發生。”中央編譯局世界發展戰略研究部主任何增科在分析反腐舉報機制的缺陷時如是說。

“傳統反腐體系有一定的封閉性,接到舉報后查不查往往由領導說了算。反腐渠道層級多、環節多、效率慢,並且同級舉報人容易受干擾,有時甚至遭故意回避。”中央黨校吳輝副教授分析指出。

顯然,常規反腐路徑受阻,使得眾多無奈的舉報者不得不另辟蹊徑。

(責編:楊媚、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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