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點
會員卡均能成官員腐敗根源
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秘書長、律師劉玲:會員卡是為消費者提供消費的一種憑証,對此沒有相關法律規定,但所有會員卡均能成為官員腐敗的根源,也是官員一種變相受賄或者一種變相的公款消費。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司法實踐中遇到的會員卡常見有兩種,一種只是入會資格,等去消費才有實際金額發生﹔一種同時具有儲值和身份識別功能。
對於前一種卡,在審判時很難認定到底算收受了多少錢,大多數是不記名卡,但實際上又確實有腐蝕官員的可能性。要求清退卡,其實就是找到一個突破口,一舉兩得進行了清理。
對於后一種卡,不退的話,過了規定的期限,就要計算其中的價值,有點類似過去公檢法聯合發布通告呼吁盡快投案,也是我們國家現階段常見的一種刑事政策,相當於明確了一個追溯期限,也是一種豁免。
對過去已經查出來的腐敗,用一種平緩的手段鏟除掉,退還給紀檢部門,實際上也能為今后的反腐積累經驗,制定出更有效的預防措施。
新京報記者 張玉學 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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