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取証
接受訊問
庭審中
案卷
2013年2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原副主任梁安受賄案一審宣判,防城港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梁安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
檢察機關指控梁安在任防城港市建設規劃委員會副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20次收受賄賂人民幣172萬元及價值9.01萬元的房屋一套,其中54萬元為索賄所得。
庭審過程中,梁安情緒平穩,面部表情不多,可能自打一年前東窗事發時起,他就已經預見到隨之而來的這一切。隻可惜他的預見,本該來得更早一些……
多年奮斗,心有不甘
1956年10月,梁安出生於廣西扶綏縣一個干部家庭。他是恢復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學生,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建筑行業科班出身。
1995年,梁安作為專家型人才被引進防城港市。這座新興的沿海工業城市正期待著梁安一展才能,年近四十的梁安也夢想著在這裡成就一番事業。
之后的10年,梁安憑借扎實的專業知識和兢兢業業的工作態度,從一名普通干部逐步走上領導崗位。2004年至2011年間,防城港市經歷了一個經濟高速發展時期,房地產業十分興旺,一座座樓盤拔地而起。就在這幾年,梁安先后擔任防城港市規劃局副局長、建設規劃委員會副主任、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務,可謂大權在握。
身處要職的梁安成為許多房地產開發商大手筆“公關”的對象。或是逢年過節,或是巧立名目,開發商們以送禮物、宴請吃飯等小恩小惠拉攏梁安。
一開始,梁安還心存警惕,盡量推拒。但眼見這些爭相討好自己的大老板們吃的是豪宴、穿的是名牌、開的是好車,出手闊綽、生活瀟洒,梁安覺得相形見絀,心理漸漸失去平衡。
“都是吃建筑行業這碗飯的,怎麼人家一個個都發了財,淘金淘得盆滿缽滿,而我隻能靠不高的工資精打細算過日子。這些年我為城市建設作的貢獻比他們多多了,生活水平卻遠遠不能跟他們比,真是不公平。”梁安越想越窩火。
心中的不平讓梁安的意志力開始鬆動。他以“靠山吃山、靠海吃海”來說服自己,覺得從那些老板身上撈點好處也不算過分。於是,像手機、箱包這類生活消費品,他購買之后都會拿發票到一些房地產公司報銷。當這種“小打小鬧”頻繁進行,當索取已經成為習慣,梁安的胃口變得越來越大。逢年過節,他接受開發商饋贈的禮物從名煙、名酒迅速升級為幾千甚至上萬元的紅包。
與放縱相伴而來的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扭曲,消費觀念、生活作風也一潰千裡。在防城港市,認識梁安的人都知道,他在席上隻喝茅台,還喜歡大杯大杯地喝,講話很牛、派頭十足,對別人遞煙倒酒經常愛理不理。
曾經的引進人才、行業精英就這樣令人痛惜地墮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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