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沙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顧湘陵因錢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賄人多、受賄次數多、受賄方式多被稱為“六多局長”。10年間,他悄無聲息地斂財6000多萬元,平均日進近2萬元,坐擁上億家財。然而,權力尋租的結果,是葬送了其事業與家庭。
“六多局長”坐擁上億家財
現年49歲的顧湘陵是湖南汨羅人,2011年7月被雙規時系長沙市市政局局長。在此之前,他自1998年至2010年先后擔任長沙市規劃局局長助理、副局長,被認為是長沙規劃方面的“技術權威”,也是一些開發商眼中“肯幫忙、能幫上忙的人”。
經過檢方的106次審訊、一審法院的4天庭審,2012年12月24日,顧湘陵最終被認定在擔任長沙市規劃局局長助理、副局長和長沙市市政局局長期間,受賄人民幣1688萬余元,另有來源不明巨額財產4700萬元,犯罪總金額達6388萬余元。
因犯有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顧湘陵被衡陽市中院一審當庭判處無期徒刑。他在長沙市規劃設計院工作的妻子吳利君因共同受賄,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2005年至2009年,是長沙樓市發展的“黃金時期”,也是顧湘陵受賄最集中、受賄金額最多的幾年。據參與偵辦這一案件的衡陽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劉建成測算,從當上規劃局副局長到調離的近10年時間內,顧湘陵平均每天進賬近2萬元。
“這個干部級別不高,但犯罪金額特別大。”劉建成介紹,顧湘陵在長沙市規劃局任職期間一直主管最核心的工程審批和項目報建工作,這些權力是開發商最為看重的。在衡陽檢方給記者提供的《顧湘陵受賄一覽表》上,各開發商以現金、干股、手表、金條、購房折扣等多種方式向顧湘陵行賄多達300多次,有開發商行賄金額高達數百萬元。
權力的尋租和變現,使得顧湘陵的財富迅速增長。衡陽市檢察院指控,顧湘陵擁有家庭財產折合人民幣高達1.15億元,在長沙和北京共有16套房產。也正因為錢多、房子多、情人多、行賄人多、受賄次數多、受賄方式多,他被稱為“六多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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