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小金庫”頑症
進一步加強預算管理,加大處罰和追責力度,加強國有企業的資產管理,以多種手段措施建立起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
“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是中央的一項重要決策,是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舉措,也是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加強財政管理的重要契機。”近日,權威人士接受《瞭望》新聞周刊採訪中認為,“小金庫”問題,不僅造成國家財富的流失、擾亂社會經濟秩序,而且誘發和滋生腐敗現象,直接影響到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截至2011年11月底,三年來全國納入治理范圍的110多萬個單位共發現小金庫60722個,涉及金額315.86億元,責任追究10429人,建立和完善了一批管理制度,糾正違規資金235.23億元,其余的違規資金正在糾正之中。日前,中央紀委副書記兼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吳玉良評價說,三年來的持續治理,讓小金庫問題易發多發勢頭得到了有效遏制。
目前,通過對行政事業單位及其下屬企業、社會團體“小金庫”重點檢查,發現一些單位仍然存在設立“小金庫”的問題,並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違規方式具有多樣性、隱蔽性,涉及金額逐漸加大,行政事業單位下屬企業、社會團體成為‘小金庫’問題高發地區”。對此,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強調,關鍵是要加快建立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用陽光手段治療“小金庫”頑症,“在現階段變得尤為迫切。”
三個新“症狀”
其一,虛列支出套取資金模式逐漸成為“主流”。權威人士解釋說,近年來,隨著預算、賬戶、票據管理的不斷加強,將收入(資金)直接存放在賬外的可能性越來越小。少數單位採取更加隱蔽的方式,通過虛開正規發票甚至使用假發票套取資金。虛列支出套取資金問題呈上升趨勢,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現階段“小金庫”的主要表現形式。
比如,虛列會議費、培訓費等,逃避預算、內控指標的控制;虛列辦公用品、宣傳、資料等辦公費用,實為辦理購物卡或購買禮品,用於公關或發放福利。“如無舉報或到資金往來單位核對,常規的檢查手段很難發現。”在其經歷的檢查中,虛列支出套取資金問題佔了相當大的比重。如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將預算資金以“會議費”、“培訓費”等名義轉入賓館、培訓中心,設立“小金庫”陸續用於接待、禮品等支出。
其二,利用關聯、下屬單位資金體外循環。以往部分行政事業單位將下屬、關聯單位上繳的管理費、租金、資產佔用費、上繳利潤等各種資金收入直接納入賬外核算,現在則主要採取收支相抵、賬外結算、返還報銷等方式直接在下屬、關聯單位列支、報銷相關費用,不收或少收資金。這部分收支未納入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在附屬單位賬簿憑証上則顯示的是其自身支出。“這種方式更具隱蔽性和欺騙性,關聯或下屬單位成為行政事業單位‘小金庫’資金流通的重要渠道。”他說。
其三,賬外資產仍然存在。他介紹說,2009年以來開展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非常重視對賬外資產的審查處理。賬外資產形成主要有三個方面:
一是歷史遺留問題。在黨政機關清理下屬企業、企事業單位改制過程中,對一些賬外公司、固定資產、清算收益清理不徹底,形成賬外資產。二是資產費用化。部分單位為規避固定資產指標、政府採購的控制,直接使用費用科目採購固定資產。三是將固定資產納入下屬單位管理,即固定資產收益用於彌補下屬單位經費不足。行政事業單位將固定資產委托下屬服務中心、物業公司核算管理並直接獲取資產收益的情況比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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