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2年執法監察、糾風工作中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情況的通報
中央紀委常委、監察部副部長兼新聞發言人 黃曉薇
(2013年1月9日)
根據《行政監察法》,對監察對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人民政府決定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組織協調、檢查指導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是監察機關的兩項重要職責。2012年,各級監察機關在履行這兩項重要職責中,堅持從嚴執紀、強化問責,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辦了一批違紀違法案件。
在執法監察工作中,重點查辦了以下4類案件。
一是工程建設領域案件。2009年,中央作出了集中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貫徹中央要求,認真治理招標投標等重點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扎實推進招標投標監管體制和市場體系建設,著力完善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嚴肅查處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案件,推動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受理工程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舉報1.11萬件,立案5956件,查實5022件,有3780名黨員干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331名黨員干部受到組織處理,有1097名黨員干部被移送司法機關﹔另有1204名非國家公職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比如,安徽省政協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李忠金,在擔任淮北市市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包、土地拍賣等方面謀取利益,受賄共計201萬元人民幣、6萬美元、6萬元港幣,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二是生產安全事故案件。生產安全事故的成因復雜。從監察機關參與調查處理的事故來看,事故發生既有生產者違法違規的問題,也有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中央始終高度重視查處和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有關部門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舉措,近五年來,總體上生產安全事故連年下降。2012年,監察部直接參與調查處理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案件6起,共有102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包括廳局級干部7人、縣處級干部42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33人﹔尚有2起事故正在抓緊調查處理,分別是:陝西省延安市包茂高速“8·26”特別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區肖家灣煤礦“8·29”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監察部在參與事故調查處理中,還深挖案件線索,直接查處了3起事故背后隱藏的腐敗問題﹔督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29起,已辦結7起,有99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有20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2年,監察部制定並頒布了《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的規定》,已經於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這項規定的出台實施有利於規范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也將推動有關方面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是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糾正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中的違法違規問題2.75萬個,有389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依據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按照《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規定,經監察部審核,42名有關地方政府負責人、國土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監察部對河南省上蔡縣違法鏟麥毀苗問題和廣東省清遠市連山縣大龍山礦業有限公司違規採礦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四是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國共糾正環境保護違法違規問題2.21萬個,有305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監察部實地調查處理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有1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3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監察部還督辦了廣西荔浦縣荔浦河上游採礦排污問題,有2人受到政紀處分、1人受到組織處理。最近,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廠“12·31”苯胺泄漏事件發生后,已經有4名直接責任人被撤職。省監察廳已介入調查,並將根據調查結論對有關責任人作出處理。
此外,還查處了一批違反節能減排、水利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對有關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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