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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市“土地爺”受賄近三百萬被判刑十三年(圖)

2013年01月08日08:12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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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博榮法庭受審

他手中的權力讓房地產商感到了威脅,他們開始送錢買平安——

“土地爺”看客下菜碟

2012年11月19日,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四川省巴中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巴中市國土資源局原副局長譚博榮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自2002年至2012年4月,譚博榮在擔任平昌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局長和巴中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共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271萬余元、美元1萬元。

不管幫忙辦什麼事都要收取好處費

譚博榮擔任平昌縣國土局長的時候,工程招標、拆遷補償、工程施工、款項撥付和驗收等環節,都是他一個人說了算。房地產開發商對這位“土地爺”自然是禮敬有加。

2005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剛進入平昌縣,想拉近與譚博榮的關系。該公司董事長朱某聽說譚博榮要出國考察,送給他1萬美元。譚博榮沒有辜負他們的期望,在該公司遇到麻煩時,為其溝通協調,解決問題。2007年9月該公司競得一宗土地使用權,但因一些原因土地不能交付,是譚博榮幫該公司解決了問題。事成之后,譚博榮又收下了朱某送的人民幣30萬元。

某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李某為了拿到平昌縣國土局下屬土地開發總公司拖欠的800余萬元工程款,找到譚博榮幫忙,並送上人民幣10萬元。果然沒過多久,該公司就拿到了工程款。

為了讓國土局盡快對一宗土地進行成本核算,及時進行拍賣,某建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劉某送給譚博榮6萬元。譚博榮爽快地答應下來,並很快就辦好了這些事情。

好處足夠大就會不遺余力地幫忙

譚博榮手上的權力很大,彈性也很大,房地產企業想多分上一杯羹,都會來找譚博榮爭取些操作空間。因為他們知道,隻要這位“土地爺”得了好處費,答應考慮一下,事情就好辦多了。

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在開發一個項目時,該項目靠山的幾百平方米坡地發生了垮塌。該公司董事長韓某發現,如果在竣工驗收時能夠不通過拍賣將該垮塌坡地劃入項目開發,將會給自己帶來巨大的經濟利益。於是,他托人送給譚博榮20萬元。譚博榮將裝現金的袋子收起來,對來人說這個事“可以考慮”。當然,不久事情就辦妥了。

如果請托人表示事后有感謝,譚博榮還會主動提出對請托人有利的方案,幫助操作。2008年,平昌縣政府決定修建一個廣場,需要對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的部分用地進行置換,變換后的土地商業面積會減少。聽說縣委、政府要召集相關職能部門開會協商解決此事,該公司的肖某向譚博榮請求“幫忙說句話”,並明確表示以后會感謝他。在會上,譚博榮提出了對該公司有利的解決方案。事后,肖某送上了10萬元。

如果“好處”足夠大,譚博榮甚至會不遺余力地幫開發商。2007年7月,戚某送給譚博榮30萬元,請譚博榮幫忙跑省國土廳的審批手續。收下錢后,譚博榮親自出馬,為戚某四處奔走疏通關系,拿到了將該項目由省財政投資改為投資人自主投資的批文。在投資人既沒有足額繳納保証金,也沒有按協議將投資款打入財政賬戶的情況下,譚博榮就讓國土局將工程款直接撥付給了戚某。因為戚某資金不足,譚博榮甚至同意以該縣國土局的名義給戚某擔保借款。

2008年下半年,戚某又送給譚博榮50萬元,請譚博榮幫忙盡快通過項目驗收。項目初驗時,在沒有完全達標的情況下,譚博榮就上報省國土廳申請驗收,催促省國土廳耕保處和土地整理中心對該項目盡快驗收。在省國土廳驗收時,譚博榮又上下協調,讓這個項目驗收合格並頒証。事后,戚某非常感謝譚博榮,在譚博榮生日的時候,送上2萬元作為生日禮物。

人情味籠罩下的既得利益與期待利益

在譚博榮收受的賄賂之中,有一部分是房地產開發商為了感謝已經得到的關照送給他的,有一部分是房地產開發商為了在工程后續進程中能夠繼續得到關照送給他的,還有一部分人給他送錢是長線投資,希望他在步步高升之后能給自己更有力的關照。

既得利益與期待利益並存,錢權交易被溫情脈脈的面紗籠罩。在行賄人的供述中,感謝照顧、通融之類的詞出現頻率很高。逢年過節,這些與譚博榮有利益關系的人就會到他的辦公室或者家中探望,送上禮金。

為什麼要主動給譚博榮送錢?向譚博榮行賄12萬元的房地產開發商羅某提到,之所以送錢給譚博榮,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感謝他在項目中沒有為難自己。其實很多時候,按照正常的程序,許多事情不需要譚博榮的關照也能進行,花錢隻不過買個安心,確保他“不為難自己”罷了。

譚博榮手中的權力,讓房地產開發商感到了威脅,於是向他送錢買平安,這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部分建筑商從招投標開始就向譚博榮行賄,到工程結束后,還以各種名目給他送錢,以期建立起良好的關系。譚博榮將手中的權力發揮得淋漓盡致,可惜沒有用在為人民謀福利之上,而是為了一己私欲。

土地是稀缺資源,社會的供需關系十分緊張。國土局一定程度上掌握著一些房地產開發商、企業主的“命脈”。國土官員手上有巨大的權力,這使得國土官員成為各種利益主體爭相拉攏、腐蝕的對象。而一旦國土官員開始貪污受賄,“關照”一下土地整理項目就會有數萬元的收入,由此在行業內形成交錢辦事的“潛規則”,造成了極其嚴重的社會影響。(昱入 振華 劉德華)

(責編:李源(實習)、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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