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之便受賄4732萬余元,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2012年12月19日被九江市中級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又一個貪官受到法律的審判。又一次敲響貪欲之害的警鐘。“非其路而行之,雖勞不至;非其有而求之,雖強不得。知者不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遠害而名彰。”這是武則天《臣軌·廉潔章》中的一句話,意思是說走不應該走的路,雖然很累但卻達不到目的;擁有不應該擁有的東西,雖然強求但卻無法得到。聰明的人不做不該做的事情,廉潔的人不去追求不該有的東西,為的是遠離危害而彰顯名聲。為“非其事”求“非其有”,結果必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十八大閉幕至今,在全國范圍已有10多名高官落馬,如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因被舉報或涉嫌各種違紀,被紀委調查。可見,要具有知行相向的“不為非其事”、“不求非其有”的智慧不是件容易事。
“一陷貪墨,終身不可洗濯”之理幾乎人人皆知,為何還有那麼多人還要為“非其事”求“非其有”呢?原因也許很多,但都直指一個字:欲!“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醒世恆言》裡有則寓言故事:官吏薛某於昏昏夢中化為湖中鯉魚,恰遇漁夫垂釣,明知餌在鉤上,吞之必出大禍,但終耐不住餌香扑鼻,張口咬餌被釣,上案板猶自嘲:眼裡識得破,肚裡忍不過。
欲壑難填,為“非其事”、求“非其有”是為官者的墳墓。我們要拿出堅韌不拔的意志管住貪欲。做到“四個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不吃,不該喝的不喝;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不該跑的地方不跑;管住自己的手,不該收的不收,不該送的不送;管住自己的腦,不該起的念頭不起,不該打的主意不打。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振聾發聵:“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自覺遵守廉政准則,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以權謀私,決不允許搞特權。”“貪一滴,佔一點,點點滴滴是深淵;留份白,留份清,清清白白在人間。”如今,吳志明為了“求非其有”之欲,不但毀滅了自己的前程和自由,更差點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