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7日电 (李源)今天上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邀请到中央纪委信访室正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副主任张少龙,中央纪委信访室综合信息处副处长邓集珣,中央纪委信访室电话网络举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郭洪亮做客“反腐倡廉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维护群众权益”这一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点击进入>>>访谈直播页面
有网友提问纪委如何保护举报人,防止打击报复发生,张少龙介绍,纪检监察机关非常重视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采取了以下一系列措施:
一是完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制度,细化举报保密制度。1996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施行《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专门对纪检监察机关保护检举、控告人作出了系统的规定。例如,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检举、控告材料列入密件管理,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的情况下进行等等。
二是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三是对举报人受到错误处理或者人身伤害、名誉损害、财产损失等,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张少龙坦言,虽然纪委在保护举报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措施还不够有力,打击报复举报人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仍有发生,但这绝不是普遍现象。纪检监察机关将高度重视举报人保护问题,加大专题研究力度,积极推动举报人保护制度的修订完善。同时,还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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