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不健全诱发犯罪
“纵观系列案件特点,药品监督管理和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环节集中引发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分为主客观两个方面。”饶力明认为,主观方面在于这些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刘桂生等人都是从放松廉洁自律开始走向犯罪的,从最初违纪接受吃请、娱乐、红包礼金,到慢慢地与服务对象甚或执法对象称“哥们”,最后发展到欣然接受数千上万元的“红包”,习惯搞人情执法,讲义气,不讲原则,亵渎法律,作茧自缚。
“客观方面,则在于相关制度不健全。”饶力明说,湖南省药监局的药品监管环节,存在轮岗制度不健全,权力过于集中;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制度不健全,缺乏刚性问责规定;药品质量公告制度缺乏细化程序规则;执法质量考评机制执行力不够等问题。而湖南省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管理环节,则存在药品质量层次和药品价格申诉处理工作流程缺失;药品质量层次评定和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确定工作流程缺失等问题。
“我的问题主要在2009年至2010年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制定和价格申诉的处理上,究其根源相关制度缺失、不健全是关键……对药品价格申诉的处理虽在处内制定了一些内部规定,但未认真执行,特别是这两项工作流程未明确,造成工作上有空子可钻。”据介绍,肖谷成在交代问题时如此坦承。
“从系列案犯罪原因的客观方面看,导致药品监管和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环节集中发生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原因是相关制度缺失、不健全以及执行不到位。”饶力明提出,要想有效防范药品监督管理和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不仅要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提升法制观念,更要创新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黄新政)
■链接
2008年,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市食药监局市场监督处原处长陈一平、稽查总队原队长周军受贿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依法判处陈一平有期徒刑9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追缴犯罪所得赃款95万余元。判处周军有期徒刑6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67万余元。
法院查明,陈一平利用主管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项目内容变更审核、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认证)审核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20多家医药公司及个人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95万余元。周军利用分管药品分类管理、GSP认证、对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重庆时珍阁实业集团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67万余元。
□说“法” 预防药监领域腐败需合理限权强化监督
在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纪委联合召开的全省药品监管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分析会上,对预防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提出了具体建议:
在药品监督管理方面,一要强化轮岗制度,实行合理分权、限权;二要建立与行政处罚决定权配套的刚性问责制度;三要强化信息公开,制定药品质量公告管理办法,对药品质量检验报告实行“统一归集、专人申报、统一审核、专人审批、统一公告和专人监督”,切实防控信息公开当中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四要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行政执法质量考评;五要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强化刚性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安全、廉洁、高效运行。
在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方面,一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招投标申诉处理办法及药品质量层次评定和药品投标报价指导价评定工作流程;二要明确拟招标药品的具体剂型和规格,防止投标单位通过“价格战”搞不正当竞争和通过改变药品剂型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三要聘请离岗退休专家和资深法律工作者为评审监督员,对专家评审实行全程监督,防止“一言堂”徇私评审的发生;四要强化封闭评审,防止投标单位因评审专家不同而临时更换谈判代表,影响评审的公正性;五要提升招投标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确保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促进科学评审,杜绝篡改信息等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阮占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