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预算报告“雾里看花”的背后
近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召开的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把政府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形成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仍然存在“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不仅让人“雾里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钱花招”。
预算三大“花招”,暗藏哪些猫腻?
在一些地方公开的预算账本中,记者看到了不少巧立名目的“预算花招”。
花招一:“三公”藏头露尾,标准忽隐忽现。
广州市41个政府部门近期在官方网站晒出了2013年的预算账本,并较为罕见地公开了“三公”经费的情况,被不少人称之为“最有看头”的预算公开。其中,广州市质监局更是出人意料地在预算费用之外,披露了公务接待的人次、人均标准等。然而,这些内容仅在网站上停留了一个晚上便销声匿迹。取而代之的是和其他部门统一格式的“简版”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236.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运险费1028.95万元、公务接待费280.37万元。
花招二:项目“虚头巴脑”,支出不明不白。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几乎每年都有上百万元的“课题调研费”、数十万元的“重要文件起草费”,这些本该出现在行政运行等支出上的经费,摇身一变都成为了“虚头巴脑”的项目支出,叫人看不明白。此外,培训费、管理费、服务费等日常行政经费作为项目支出,更是比比皆是。
南京大学教授高抒认为,按照世界通行的标准,项目支出属于临时性支出,一般用于应对可预见的突发事项,大多远远低于基本支出。但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通过项目控制预算的空间很大,这意味着“灵活要钱、灵活花钱”变得更加容易。有些部门的项目支出甚至超过基本支出。 花招三:“其他支出”另辟蹊径,“胡乱花钱”风险剧增。
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研发现,在一些政府预算中,“其他支出”数额巨大,在一些基层政府尤为明显,最高的能占本级支出的40%左右。某市2011年一般预算支出中,按功能分类,“其他支出”达146亿元,占总支出的11.6%,仅次于教育支出。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蔡立辉认为,“其他支出”看不到具体支出用途,奖金补助、吃喝招待等超标费用都可罗列其中,自然让一些地方政府“爱不释手”。而现行的预算法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更是加剧了“乱花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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