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始,目前我国公务卡制度已全面推行。绝大多数中央部门及所属1万多个中央基层预算单位,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328个市(地)级、2833个县(区)级、7114个乡(镇),共计38万多个地方预算单位实行了公务卡制度改革。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通过在公务支出领域使用具有“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逐步替代预算单位现金支付。公务卡代理银行将公务消费时间、金额、刷卡商户等公务支出的详细信息传输给预算单位,单位财务部门即可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查询,并与发票、签购单等票据进行核对。这样不仅有效保障了公务支出的真实性,而且财政部门可对公务卡支付的每一笔公务支出实施动态监控,对违规支付进行快速核查处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据了解,为提高公务卡使用率,解决“有卡不用”等问题,从2011年开始,中央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除原使用转账方式结算的支出项目外,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6个公务支出项目都要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中央预算单位强制结算目录建立并实施后,公务卡刷卡率明显上升,公务支出刷卡交易量大幅增加,公务卡替代现金支付、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得以充分发挥。
但是,有分析人士认为,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数量还是太少,比例太低,而且,对于很多偏远地区来说,因缺乏公务卡受理环境,短时间内要实施公务卡制度根本不可行。要想真正管住政府的预算支出,还必须从预算法入手,加强政府预算公开,让政府花的每一分钱都曝露在阳光下。(记者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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