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

京华时报:国有煤矿被贱卖不能党纪处分了事

燕农
2013年02月04日09:13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国有煤矿被贱卖不能党纪处分了事

  山西省忻州市纪检部门近期对“保德县价值2亿余元国有煤矿37.5万元卖掉”事件相关涉事人员作出了处理,给予时任矿长张明孩留党察看处分,其他两名责任人同样受到党内处分,另有两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2亿余元国有资产37.5万元贱卖,真不知是慷慨呢还是无知?而对相关责任人竟然只给予党内处分、留党察看,如此轻描淡写,更不知道是宽容呢,还是纵容?这或是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内因之一。

  物权法明确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德县国有煤矿资产严重“缩水”的背后,有没有合谋私分或者利益输送,需要彻查。就此,忻州市纪检部门没有权力草草结案。

  讨薪需9种证明谁让清欠力不从心

  49岁的朱曼,沈阳大东区一家私营口腔诊所的勤杂工。仅为被拖欠的千元工资,今年一个月里奔走于三家部门陈述情况、填写表格、收集材料,被告知需要提供9种书面证明,才可以立案。

  看起来每一个证明都应该讨薪者自己提供,深究起来却反映了劳动监管与实际用工现状的脱节。劳动监察部门在劳动关系形成之初,若做不到让用工单位给农民工建立考勤卡和工资单明细,在解雇时给农民工出具解雇证明,农民工维权时就不可能拿出这些证明。

  前边的劳动监察不到位,后边维权却要种种证明,振振有词的有关部门竟然没有感到羞愧脸红。其实,政府部门保障农民工权益,有很多前置工作可做,比如实行欠薪举证责任倒置等。站在公民权益立场上,不让讨薪农民工受“夹板气”,是政府部门应尽职责。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更多关于 反腐倡廉频道 的新闻
· 国产车或将风行公车采购市场
· 检察日报:“问题官员”复出:为何民众质疑声不断
· 广东探索党内监督新途径 地厅“一把手”向省纪委全会述廉
· 环球走笔:反餐饮浪费是世界潮流
· 深圳建筑工务署副署长叶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图)
· 学者看法:搭紧制度笼子才能关进权力
· 海南清理吃空饷446人
· 辽宁5年查处968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 “最低消费”助推“剩宴”
· 人民日报评论员观察:过一个风清气正的春节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