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执法监察、纠风工作中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兼新闻发言人 黄晓薇
(2013年1月9日)
根据《行政监察法》,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人民政府决定命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监察机关的两项重要职责。2012年,各级监察机关在履行这两项重要职责中,坚持从严执纪、强化问责,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办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在执法监察工作中,重点查办了以下4类案件。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009年,中央作出了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要求,认真治理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招标投标监管体制和市场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共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举报1.11万件,立案5956件,查实5022件,有3780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331名党员干部受到组织处理,有1097名党员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另有1204名非国家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比如,安徽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主任李忠金,在担任淮北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包、土地拍卖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共计201万元人民币、6万美元、6万元港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二是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生产安全事故的成因复杂。从监察机关参与调查处理的事故来看,事故发生既有生产者违法违规的问题,也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查处和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近五年来,总体上生产安全事故连年下降。2012年,监察部直接参与调查处理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案件6起,共有10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厅局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3人;尚有2起事故正在抓紧调查处理,分别是:陕西省延安市包茂高速“8·26”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监察部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中,还深挖案件线索,直接查处了3起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督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9起,已办结7起,有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有20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2年,监察部制定并颁布了《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已经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项规定的出台实施有利于规范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也将推动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共纠正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中的违法违规问题2.75万个,有389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经监察部审核,42名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国土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监察部对河南省上蔡县违法铲麦毁苗问题和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县大龙山矿业有限公司违规采矿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2012年1月至11月,全国共纠正环境保护违法违规问题2.21万个,有305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监察部实地调查处理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有1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监察部还督办了广西荔浦县荔浦河上游采矿排污问题,有2人受到政纪处分、1人受到组织处理。最近,山西省潞安天脊煤化工厂“12·31”苯胺泄漏事件发生后,已经有4名直接责任人被撤职。省监察厅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此外,还查处了一批违反节能减排、水利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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