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受贿4732万余元,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2012年12月19日被九江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又一个贪官受到法律的审判。又一次敲响贪欲之害的警钟。“非其路而行之,虽劳不至;非其有而求之,虽强不得。知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是以远害而名彰。”这是武则天《臣轨·廉洁章》中的一句话,意思是说走不应该走的路,虽然很累但却达不到目的;拥有不应该拥有的东西,虽然强求但却无法得到。聪明的人不做不该做的事情,廉洁的人不去追求不该有的东西,为的是远离危害而彰显名声。为“非其事”求“非其有”,结果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十八大闭幕至今,在全国范围已有10多名高官落马,如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被举报或涉嫌各种违纪,被纪委调查。可见,要具有知行相向的“不为非其事”、“不求非其有”的智慧不是件容易事。
“一陷贪墨,终身不可洗濯”之理几乎人人皆知,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还要为“非其事”求“非其有”呢?原因也许很多,但都直指一个字:欲!“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醒世恒言》里有则寓言故事:官吏薛某于昏昏梦中化为湖中鲤鱼,恰遇渔夫垂钓,明知饵在钩上,吞之必出大祸,但终耐不住饵香扑鼻,张口咬饵被钓,上案板犹自嘲:眼里识得破,肚里忍不过。
欲壑难填,为“非其事”、求“非其有”是为官者的坟墓。我们要拿出坚韧不拔的意志管住贪欲。做到“四个管住”: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喝的不喝;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跑的地方不跑;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收的不收,不该送的不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起的念头不起,不该打的主意不打。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振聋发聩:“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贪一滴,占一点,点点滴滴是深渊;留份白,留份清,清清白白在人间。”如今,吴志明为了“求非其有”之欲,不但毁灭了自己的前程和自由,更差点葬送了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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