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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融办一处长收受贿赂受审

2012年12月04日08:3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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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年 处长受贿16万

广州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发展处处长梁钧伟在2011年3月至2012年春节期间,利用负责监管、审核有关融资担保公司的职务便利,为广州多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初审提供帮助,涉嫌从中收受有关公司负责人的贿送款物共计人民币16万元。

本案日前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记者练情情 实习生邱妍 通讯员赵露露)

(责编:李伟(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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