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李毅忠(右二)生前在法庭上。(资料图片)
“4点多了,我们仍在讨论案子,李处长让一个同事帮他去汇1000元钱,后来我才知道,钱是汇给几年前他在富源古敢乡挂职时结对扶贫的一个小男孩。”
这是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原处长李毅忠留给同事们最后的记忆。
11月9日早晨,在上班途中,李毅忠感到胸闷气短便打了120。当妻子和120赶到时,年仅45岁的他挎着公文包倒在地上,永远地离开了。
李毅忠1990年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曲靖市检察院工作,历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公诉处处长。从检23年间,先后16次被考核为优秀公务员,连续3次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同事都说他是累倒的
10月28日,就在李毅忠去世前的11天,他到宣威市公安局协调案件。吃晚饭时,他感觉身体不适。同事们劝他到医院检查,他说:“明天要去曲靖市公安局协调‘地沟油’案,后天还要去中级法院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这几天没有时间,等有时间我会去检查的。”
同事们都说,李毅忠是累倒的。
“你走得这样突然、这样匆忙,来不及留下只言片语。”追悼会上,李毅忠的妻子哽咽道。
“今年10月我一定住院检查。”李毅忠生前多少次对妻子、儿子笑着承诺。可是到了10月,等着他的新任务让他腾不出时间。
就在他离世前几天的一个晚上,李毅忠的儿子突然走到他面前严肃地说:“爸爸,您为什么说话总不算数呢?说好了10月住院,眼看都快11月了,您还是没去。”
“等爸爸忙完手头的案子,过几天一定去住院。我儿子真的懂事了,懂得关心爸爸的病了。”他笑着说,儿子却回到房间偷偷地抹泪。
对工作倾注全部激情
“当所有监管人员都闭上了眼睛,发生矿难只是时间问题,是谁助长了私庄煤矿违法生产的胆量?是监管漏洞,让私庄煤矿有了违法生产的机会。是腐败的存在,让私庄煤矿有了违法生产的条件。是天灾还是人祸,一目了然。”在曲靖市师宗县私庄煤矿系列渎职案庭审中李毅忠说,给矿难死者最好的安慰,就是让矿难的制造者受到法律制裁;给活着的人最好的安慰,就是让他们不再恐惧,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2011年11月10日,私庄煤矿发生矿难,井下43名矿工遇难。事故发生后,检察机关立即介入查办案件。2012年2月,杨永志等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共10个案件相继移送审查起诉。今年4月18日该案开庭审理,涉案的10名国家公职人员均认为自己已经履职,对事故发生没有责任,可当李毅忠发表完公诉意见时,被告人均表示悔罪。
2011年,他主办了备受社会关注的“6·12”非法倾倒铬渣致环境污染案,吴兴怀等7人被法院认定犯污染环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缓刑不等的刑罚。
李毅忠还是公诉处一名普通检察官时,就已经是办案专家了,先后主办了重特大案件几十起。1995年,他主办冯某等32人强奸案,在长达10天的庭审中,凭借全文背诵出被害人的遗书让被告人认罪。最终,32名被告人中的11人被判处死刑。2001年,他出庭公诉亚洲第一大跨国贩卖毒品案(涉案毒品672.9公斤),经过长达8天的庭审,13名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敬业是李毅忠的处事之道,而“清苦、清正、清廉”是李毅忠的做人准则。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毅忠在社交活动和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牢牢坚守着自己的职业道德操守。
“有一次,一起案件当事人以过中秋节为由,给处里送来月饼和礼品,李处得知后果断地让干警们把东西退还给当事人。”公诉处年轻干警何楚云告诉记者,李毅忠生前常说,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多做一点,社会和谐因素就增加一分。(刘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