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国土系统腐败,除了接受监督,挤压腐败空间外,还应用制度规范官员的行政行为,分散“一把手”的权力,消弭权力的自由裁量权,才能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
海南省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原局长邓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为14家房地产企业、测绘及评估公司帮忙审核办证材料、土地过户、办土地证等业务,大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邓弟尤其喜欢在春节前收礼过“大年”。他先后26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4万元、港币10万元和9万元购物卡,其中22次是春节前收受的。
11月20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澄迈县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2.5万元及面额为4.1万元的购物卡的判决。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前,邓弟正在北京学习和看病治疗,其间察觉受贿行为暴露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定安县主要领导避重就轻地汇报了其行贿前任局长的事实,但没有交代其受贿26次的事实。邓弟随后返回海南将其受贿的部分款项退还行贿人,然后返回北京继续学习和治疗。
帮公司办土地证收“关照费”
1972年出生的邓弟大学毕业后考上公务员。在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工作期间,邓弟进步很快,从一般工作人员升任到局长的位置才37岁,成为县里后备干部被送到清华大学进修学习。
2011年3月,检察机关在办理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周克群受贿一案中,发现邓弟有受贿线索,并进行初查。这期间,邓弟自作聪明在电话里避重就轻向县主要领导说明行贿的举动,成为他被查办下马的开端。
据查,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南昌茂(集团)公司及下属3家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多块土地,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为了和邓弟搞好关系,也为了让邓弟在审批该公司的土地办证材料时给予关照,2010年春节前,该公司负责人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2011年春节前,该负责人又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2010年10月,该负责人还请正在清华大学学习的邓弟到北京市一饭店吃饭,并送给邓弟10万元港币。随后,又在2009年至2011年的春节前,先后3次送给邓弟人民币8万元和价值两万元的购物卡。
2009年10月,海南定安玉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定城镇塔岭开发区94455平方米土地。2010年2月后,该公司向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证。为了在办理土地证时得到邓弟的关照,2010年1月的1天,该公司项目负责人到邓弟的办公室,送给邓弟人民币3万元。2010年春节前某日,又在邓弟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两万元。邓弟在审批办证材料的环节时,做出了申请符合有关土地登记规定的意见,然后上报审批。2010年4月,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该公司颁发了土地证。
2009年1月,海南乾坤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买到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挂牌出让的定城镇塔岭开发区35800平方米土地。2009年3月12日,该公司申办土地证时,邓弟在审核办证材料的环节时给予关照,然后上报给定安县人民政府审批。同年3月17日,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给其颁发了土地证。为了感谢邓弟,2011年春节前,该公司送给邓弟1万元的购物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