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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受賄800多次,2000余萬元

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庭審直擊

2013年08月15日07:49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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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庭審直擊

  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在合肥市中院受審。張婭子攝

  高清組圖:安徽原蕭縣縣委書記毋保良受賄2000多萬受審

    8月14日上午,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9時20分,他被法警從審判廳北側帶入法庭。生於1960年的毋保良中等個頭,身上穿著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的黃色看守服,短發裡白發駁雜。他進來時面無表情,微低著頭,沒有看旁聽席上情緒激動的親屬。

  公訴人指控,從2003年至2009年,毋保良在擔任蕭縣副縣長、縣長、縣委副書記、縣委書記等職務時,在工程項目、征地拆遷、干部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038.9萬元、美元4.2萬元、購物卡6.4萬元以及價值3.5萬元的歐米茄手表一塊。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檢索,其被指控受賄金額之巨,在我國落馬的縣委書記中名列前茅。而蕭縣經濟基礎並不好,截至2010年年末,縣政府的相關債務約7億元。

  毋保良“政商通吃”,被指控的受賄多達109起,涉案130人,總次數達800多次,以致於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整整花了半小時。但辯護人認為,能以受賄罪指控毋保良的,金額隻有3.5萬元。

  據悉,案發前,毋保良退回了部分錢款,經認定的累計有人民幣1400多萬元。

  此外,該案還有個被其辯護人稱為“前所未有”的特點:從2006年12月起,毋保良將大部分受賄款項交存到蕭縣招商局和蕭縣縣委辦公室存放,這部分金額到底是否算受賄款項,是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

  還有,公訴人指控毋保良通過節日、看病、嫁女收受的禮金多達321.2萬元。當地官員稱這是公開的秘密,“各個鄉鎮都這麼做”。對於收受禮金的行為到底該算受賄還是違紀,控辯雙方也有爭論。

  “政商通吃”和“邊退邊收”

  毋保良的案發,源於安徽省宿州市經開區管委會原主任王宗元受賄案。2012年4月,他被認定非法收受財物400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新華社的報道說,王宗元主動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庭審中公訴人証實,紀檢監察機關正是在查處王宗元時發現了毋保良的受賄線索。

  庭審披露的案情顯示,毋保良“政商通吃”,109起案件中,有39起為收受個體建筑商、企業老板的賄賂,有65起為收受當地黨政干部的賄賂。毋保良被指控的受賄中,金額最大的一筆為900萬元。

  檢察機關稱,2009年至2010年期間,毋保良3次收受蕭縣個體建筑商周長青和安徽皖王面粉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吳秀芝人民幣共計900萬元,為兩人購買、開發蕭縣老火車站地塊等事項提供幫助。

  雙方的權錢交易不限於此。2008年8月和2009年上半年,毋保良又先后收受吳秀芝價值人民幣3.5萬元的歐米茄手表一塊,以及人民幣5萬元,為安徽皖王面粉集團申報國債項目等事項提供幫助。

  據了解,蕭縣城區繁華地段的開發就是由皖王面粉集團公司來做的,毋保良給予了諸多“支持”。公訴人稱,毋保良甚至向吳秀芝透露了一宗招拍挂土地的底價,皖王面粉集團因此獲取了巨大利益。

  在起訴書中,毋保良像這樣接受開發商、建筑商賄賂的案例還有很多,他也因此忙著為企業在融資貸款和抵押擔保方面提供幫助,為建筑商承攬工程給發包方打招呼,為開發商在土地拆遷和樓房預售手續辦理方面“提供方便”。

  然而,更多的案情來自他接受同僚的“進貢”。

  起訴書所列舉的行賄人單位,幾乎覆蓋了蕭縣所有的鄉鎮和縣直機關。其中數額較大的,正是在外界看來油水較多的部門。行賄的大多是單位負責人,如住建局局長、縣委辦公室主任、縣財政局局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等,他們送的金額都在20萬元以上。起訴書認為,他們送錢的目的,都是為了讓蕭縣的一把手能在“工作的開展和個人的提拔上提供幫助”。

  令人驚訝的是,蕭縣4大領導班子成員也被指爭相向毋保良送錢。蕭縣人大副主任朱以書、蕭縣政協副主席王安民、蕭縣政協主席陳安源、蕭縣常務副縣長崔宏廣等人,也都出現在起訴書中,他們每人送了幾萬元,理由則是“為了與毋保良處好關系,工作上能得到支持”。

  公訴人還特別指出,有一起涉及黨政干部的“權錢交易”尤其惡劣:2008年4月,蕭縣教育局局長邢華因違反有關規定被媒體曝光,在當地造成不良影響后被免去職務。邢華為了盡快恢復職務,同時調整妻子王建樂的職務,夫妻倆分4次送給毋保良28萬元。事后,毋於2010年4月將邢華任命為蕭縣體育局局長,在當地造成極為惡劣的影響。

  收了太多的錢,也讓毋保良內心感到驚恐。在收受錢財的同時,他也退還了一部分,包括人民幣1370.8萬元、美元6萬元、購物卡1.8萬元和現金支票15萬元。

  在庭審中,毋保良也講述了自己的“三退原則”:“有請托事項的、數額大的、跟送錢人交往比較少的”會退還。

  他的委托代理人也舉了個例子:有人想承攬蕭縣校舍的危房改造,先送毋10萬元,退了﹔又送給他50萬元,又退了﹔再送他20萬元,還是退了﹔又送他5萬元,仍然退了。

  然而,2008年年底,毋保良外出挂職,這個人再次找到他,又送他4萬元,這次毋認為沒有具體請托事項,就收下了。類似的情況,辯護人列舉了好幾個。


    延伸閱讀:

   ·安徽原蕭縣縣委書記毋保良受賄2000多萬元受審

   ·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涉嫌受賄2000萬 本周三受審

   ·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涉嫌受賄案辦案紀實

(責編:崔小粟、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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