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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案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寻找并与近300名涉案人员、证人逐一进行谈话,核实案情,然后再内查外调,固定证据。为此,专案组将办案人员分成5个小组,两人一组,负责到底。

安徽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涉嫌受贿案办案纪实

109起受贿事实被逐一“锁定”
吴贻伙 黄 骊
2013年07月17日07:13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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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保良在接受讯问

6月28日,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涉嫌受贿一案由合肥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毋保良于2003年至2012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包括人民币2038.9万元、美元4.2万元、购物卡6.4万元以及价值3.5万元的欧米茄手表一块(本报7月2日一版曾作报道)。这是近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涉嫌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自2012年8月14日对毋保良正式立案侦查,到同年12月17日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此案的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干警异地办案100多个日夜,先后与近300名行贿人、证人逐一谈话、取证,最终核定109起受贿事实,并形成了35本卷宗以及近30万字的侦查终结报告。

异地办案

2012年8月3日,安徽省检察院向合肥市检察院发出指定管辖函,指令其办理毋保良涉嫌受贿一案。接到指令后,一个以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局长黄欣为组长的专案组迅速成立。

由于毋保良案件前期是由安徽省纪委进行立案调查的,所以专案组成立后,首要的工作就是熟悉了解案情,并将纪检部门调查所获取的证据按照刑事诉讼的要求逐一进行转换。合肥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侦查处长周迅与检察员耿喜梅承担起了这项繁琐的任务。

在纪委调查期间,毋保良讲述的内容非常多,有时一份讲述甚至长达四五十页,周迅与耿喜梅按照刑事证据的要求,对每一笔受贿事实仔细地进行推敲、斟酌,然后再赶往看守所与羁押中的毋保良逐一核实。很短时间内他们便完成了证据转换工作,并且在这一过程中还有新的突破。在纪委调查阶段,毋保良讲述的行贿人大多数都是萧县县直机关干部,但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毋保良则进一步供述了当地一些乡镇干部向其送钱送礼的情况。

毋保良在宿州市和萧县工作多年,人际关系盘根错节,因此众多涉案人员大都来自于当地,这导致相关书证物证的调取也必须“亲临现场”。为便于核对每一个受贿事实、提高办案效率,专案组决定异地驻点办案。

由于毋保良涉嫌受贿的事实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行贿人员多,注定了此次异地驻点办案将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

十几名反贪干警远离“大本营”,如何确保办案安全和所有参加人员的政治安全、人身安全,这是专案组首先需要解决的紧迫问题。所以甫一安顿下来,专案组就成立了以反贪局副局长吴春华为支部书记的临时党支部,并制定了“驻点办案工作纪律”。

之后,一班人马按照分工,井然有序地行动起来。

摸准心理,制定不同的谈话策略

异地办案的工作重点,主要是寻找并与近300名涉案人员、证人逐一进行谈话,核实案情,然后再内查外调,固定证据。为此,专案组将办案人员分成5个小组,两人一组,负责到底。

然而,谈话、询问从一开始就不顺利。

毋保良案件涉及的行贿人很多都是萧县的党政干部,包括县直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书记或镇长,还有不少企业老板,因为不同的人思想顾虑程度不一,对待检察机关取证的态度自然各异。

比如一些行贿人是拿公款行贿,怕以后查资金来源。有的人曾多次送钱,怕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会追究个人责任。在单位或部门“一把手”位置上的,则怕行贿问题传出去以后工作不好开展。一些乡镇干部则担心如实陈述,会影响将来自己的提拔使用。还有一些人尽管并不图什么,但大家都在送,只得被动地送钱送物,他们更感觉憋屈。

初一接触,那些行贿数额小的,相对来说比较配合。数额大的,则往往避重就轻,尽量轻描淡写。有的干部工作干得有声有色,也符合提拔条件,虽然送了钱给毋保良,但总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干了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亦有苦劳,现在却被调查,很不理解。更有一些商人、老板之类,觉得自己不是公职人员,检察院拿他没办法,面对办案人员甚至跷着二郎腿、大发脾气。

各式心理,种种动机,不同顾虑,要突破他们的心理防线,不下点苦功夫,将难以取得像样的战果。因此专案组正式接触有关人员之前的准备工作细之又细,他们条分缕析地整理归纳有关材料,收集梳理每个被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分析其可能所处的心理状态,在此基础上再对症下药制定出不同的谈话策略。

每天工作结束,专案组都要利用晚上时间开起“诸葛亮会”,交流总结得失,互相取长补短。所有问话笔录汇总后,再有针对性地拟订第二天各组工作的预案。调查取证工作就这样一天天地向前推进。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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