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挪用公款462萬 被判坐牢10年
因迷戀六合彩,原廣州增城市文體旅游局一女出納挪用公款462萬多元用來賭博,直至案發尚有142萬多元未歸還。近日,被告人黃某紅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增城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黃某紅現年40歲,大專文化,原是增城市文體旅游局出納。2012年12月黃某紅向家人承認挪用了單位142萬多元公款用於買外圍六合彩,另外還在外邊向其他人借了200多萬元用於買六合彩。2012年12月6日,黃某紅到增城市人民檢察院投案自首。經初步調查,發現黃某紅涉嫌挪用公款罪,經廣州市檢察院批准逮捕。
黃某紅從2008年起,通過電話聯系朋友下注賭香港六合彩,也就是賭外圍六合彩。從2011年底單位換了會計后,新會計對出納的監督沒有之前的那麼嚴,黃某紅開始挪用公款去賭六合彩,合計挪用462萬多元,未歸還142萬多元。(記者凌越、實習生彭珵、通訊員增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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