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幸,瞞天過海
“會計看不太出來,新來的領導不懂財務,不會輕易被發現”
“我第一次侵佔公司資金時,是想通過賭博翻本,賺了錢,再還給公司……”在這種賭徒盲目求勝心態的驅使下,王艷幾乎把公司當成自己的私人“提款機”,隨意挪用公司財產。王艷沒有想到,隨著“賭資越來越大,輸的錢越來越多,已經無法還清侵佔公司的錢了”。
為掩人耳目,王艷“想辦法制作一些假的銀行對賬單,將公司的余額恢復到初始狀態”,她自認為“會計看不太出來,新來的領導不懂財務,不會輕易被發現”。抱著僥幸心理,王艷花錢在外偽造每月的銀行對賬單、銀行流水明細賬等,企圖瞞天過海,長期掩蓋其犯罪行為。
2011年8月4日,公司領導聽說王艷賭博輸掉近500萬,要求翻查銀行對賬單。面對領導的質疑,王艷內心很害怕,她隻拿出部分對賬單,並表示“對賬單別要了,我會將錢直接轉到公司銀行賬號”。此時的王艷仍然心存僥幸,妄想著再次蒙混過關。而當公司發現賬戶余款不翼而飛時,早已聯系不到王艷了。直到8月12日,明白再也逃不過的王艷來到派出所自首,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實。
“我現在很后悔,我想把錢還清,但我沒有這個能力……”大錯已鑄,縱使懺悔萬千也挽回不了她給國家和集體造成的巨大損失。
經查,2008年10月到2011年7月,王艷採取將公司資金轉入其個人賬戶、轉入其他單位及個人賬戶套現、提取現金不入賬、填寫“陰陽”支票等方法,擅自動用54張公司支票,共侵佔749萬余元。
監管缺失,制度失效
“制度挂在牆上,執行停留在嘴巴上”
3年時間裡,作案數十次,年均近250萬元、月均20余萬元、日均6600余元。更有甚時,王艷曾在一個月內連續4次挪用共計48萬元公款用於賭博及高消費。而她僅憑在外偽造的賬單就瞞天過海,究其原因,其所在公司在制度落實、監督管理方面的漏洞不容忽視。
按理說,凡是與金錢有關的腐敗現象都逃不過會計人員的火眼金睛,但是其所在公司的會計和出納往往不在同一地點辦公,雖然形式上財務章和法人章分離,但為了方便工作,實質上是王艷一個人控制公司所有財務印鑒章,會計的監督功能形同虛設,以致王艷能頻頻得手。
調查中辦案人員發現,曾有人反映王艷收入不高,卻衣著高檔,還經常攜帶奢侈品外出旅游﹔王艷花高價偽造的對賬單看似逼真,仔細比對還是能看出許多異樣,如其在外偽造的對賬單印章大小不一致,等等,這些本可以及時發現並解決的問題因監督缺失、制度空設而愈演愈烈。
“制度挂在牆上,執行停留在嘴巴上”,王艷的坦白引人深思。案發后,該公司領導反思:“我們的制度沒有大的漏洞,但一忙起來就隻圖方便,規章制度丟到了一邊。”
結案后,該鎮紀委一方面組織人員徹查此案,對王艷所在公司經理姚某、會計朱某長期失察的失職瀆職行為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和黨內警告處分﹔另一方面,針對此案暴露出的問題,對集體企業全面排查存在的風險和隱患,不斷擴大監督輻射面,進一步加強重點崗位的培訓和教育,避免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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