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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挪用教育經費的“高明”手段

楊修德
2013年05月17日08:08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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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體報道了湖北省洪湖市教師群體因為工資過低與市長對話的事件,其中媒體披露的一個細節並未引起足夠的關注:為了達到國家的要求,即2012年地方教育經費的支出要佔地方GDP的4%,洪湖市從自收自支的高中教育經費裡拿出8000萬元用以彌補經費的不足,這筆錢被用完后,財政局“不得已而為之”,從國庫支取了8000萬元,以“虛晃一槍”的方式還給洪湖市的幾所高中,但不允許學校使用,且在一個月后原款收回。經此輪回,當地財政投入教育的經費就增加了8000萬元。

  5月9日,《中國教育報》頭版報道:財政部發布的報告指出,2012年,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達2.2萬億元,如期實現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達4%的目標。兩相對照,意味深長。

  筆者做過縣教育局局長,也見識過所在的地方政府克扣教育經費、弄虛作假的高明手法。這些手法大致有如下幾種:

  一是上級撥付的教育專項經費,當年不下撥到學校而要拖到次年元月撥付。對檢查人員匯報是“年底”撥款(指陰歷的“年底”),而陽歷已經到了第二年的元月,如此,則省下了一年的費用。而來年的檢查人員已經換了人,看到的賬目顯示,相關款項在元月份已經撥付,實際上是一年的支出作兩年的報。

  二是多報師生人數,套取義務教育經費。

  三是“上進下退”,上級撥付的錢來了,地方就把本級財政過去撥付的基數抽出來。

  四是向高中學校收取“政府調控基金”,因為高中有“擇校生收費政策”。如洪湖市的高中學校收費的8000萬元應該是指這一類收費。

  五是不撥付教師住房公積金,不撥付教師醫療保險學校出資部分的費用。於是,學校不得不挪用有限的公用經費為教師購買醫療保險,很多農村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除去這部分支出后,就所剩不多,無從談支持教師的專業化發展。

  六是以社會養老保險的名義變相克扣教師工資。大家知道,學校是事業單位,教師工資標准由財政全額預算。公辦教師實行的是退休制,參照公務員,由財政全額發給退休工資,其中並不包含養老保險。地方政府就利用這一點,說事業單位人員都要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保險金的額度是工資總額的28%,其中個人繳納8%,單位繳納20%。教師參加保險之后,財政就直接從教師工資中扣除個人出資部分,而單位(學校)出資的部分,本應由財政去繳納,但地方財政不會做虧本生意,他們就向社保局打欠條,其實搞的就是假保險。這樣,地方財政就從這種假保險中,克扣了教師工資8%的部分。如果一個縣有5000名上崗的教師,教師年平均工資按2萬元測算的話,那麼財政一年將可得到額外收入800萬元。

  地方政府的個別負責人,總覺得多給學校一分錢是罪過,而少撥一分錢給學校,他們就多得一份成績。記得在2006年,上級要求地方財政要確保按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數,把人均30元的公用經費撥到學校,而且要進入經費基數。我所在的縣財政在年初就把預算列進去了,但就是不撥付。下半年義務教育階段免費入學政策正式實施,國家按規定撥給了學校公用經費。縣財政局的一名負責人竟然對我說:幸虧咱們當時沒有當“先進”,把公用經費提前撥到學校。

  這些年,國家對教育的投入逐步加大了力度,但很多地方政府官員一旦面對教育經費支出,還是習慣於哭窮,可在建造樓堂館所時,卻毫不心疼花錢。讀者們如有興趣可到洪湖市城區走一走,你不但能看到洪湖市教育局的氣派的大樓,還能看到市委機關的富麗堂皇。

  作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不得不呼吁:地方政府的官員們,請少做一點急功近利的事,多做一點為百年大計奠基的事。

(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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