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分尸警方速破命案
按照與馬衛華商議好的原定計劃,9月14日下午2時30分到亦庄看房子,陳月駕駛著她的本田轎車來到沃爾瑪超市停車后,坐上了馬衛華的白色寶馬車,然后來到附近一個小區。
馬衛華帶著陳月來到事先租好的五樓一套房內,房門沒鎖,陳月隻看了一眼就對這處臟亂的房子很不滿意。陳月正要發作時,她的脖子被馬衛華用力一擰,登時軟了下來。隨后,馬衛華用陳月的絲巾在她脖子上打了個結,然后將陳月尸體挪到臥室的暖氣片旁。
馬衛華匆忙下樓,樓下一個叫葉學軍的人在等著他。這個葉學軍也是羅少杰當年干拆遷過程中認識的小兄弟,就是他與馬衛華一起出面租了這套房子。
9月15日上午,馬衛華帶著司機朱鵬買了一隻大行李箱,開車返回殺人現場,把陳月尸體裝進箱子,運到崇文門某小區早已租下的房子裡。當晚,馬衛華又叫來做“一對一教育”的朋友張鵬幫忙用電鋸分尸,一部分放進了冰箱,一部分放進高壓鍋蒸煮。隨后的時間裡,馬衛華等人展開了近10天的毀尸滅跡活動。陳月的肢體一部分被沖進下水道,一部分被拌進盒飯扔在附近的垃圾桶內。
殺死陳月后的9月17日,羅少杰打電話給陳月的弟弟說陳月外出玩幾天,讓他幫忙到家裡喂狗。幾天后,陳月家人一直聯系不上陳月,開始產生疑惑。隨后,陳月家人在亦庄的沃爾瑪超市停車場找到陳月的轎車。9月19日,羅少杰反復詢問陳月的弟弟:“你姐是不是被人綁架了?”陳月的弟弟感到羅少杰有點異樣,隨后報了警。
警方通過調取沃爾瑪超市附近的監控錄像,發現陳月停車后上了一輛白色寶馬車,而這輛寶馬車正是馬衛華的。隨后,馬衛華、葉學軍以及朱鵬、張鵬4人被抓獲,他們很快又將羅少杰供了出來。
警方查明,原來羅少杰早在2009年陳月逼他奉子成婚時,就開始起意殺死陳月。2011年8月,羅少杰就已指令馬衛華殺掉陳月,並到懷柔“山吧”附近踩點,准備以交通事故的假象殺死陳月,羅少杰還安排葉學軍給馬衛華當助手。
中秋節當天,陳月到羅少杰家大鬧,羅少杰最終下決心立即干掉陳月。他給馬衛華打電話說:“這事不能再等了,今天不行明天必須干掉陳月。”隨后,羅少杰交給馬衛華4萬元租房子﹔殺死陳月后,馬衛華提出為處理尸體需要租房,為此羅少杰又給了馬衛華10萬元﹔兩天后,馬衛華又找理由向羅少杰要了20萬元。
2011年9月26日,警方將羅少杰控制。經訊問,羅少杰承認雇人將陳月殺害。
在法庭上,因為殺人手段太過殘忍,檢方建議判處羅少杰死刑。羅少杰對檢方的建議感到很驚訝,竟然當庭反問為什麼。檢方的回答是:手段殘忍,証據確鑿,無可辯駁,決不寬恕。
2012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羅少杰、馬衛華死刑。葉學軍等其他3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6年到1年6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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