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教育部門購買盜版《新華字典》一波未平,湖北教育部門購買偽劣《學生新華字典》一波又起。“問題字典”事件一再上演,不僅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難堪,而且讓廣大教育工作者也感到蒙羞。
連日來,記者就此問題採訪了一些地方的教育、出版、學校等單位負責人。
教育部門是不是違法主體?
《新華字典》是中小學生最重要的工具書之一。根據財政部、教育部2012年確定的國家免費提供教科書范疇,自2013年寒假開學起,我國為農村1-9年級在校生免費提供《新華字典》。今年1月,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嚴禁以其他工具書代替《新華字典》”。
然而,中央的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變形走樣,不僅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反而讓一些中小學生成了“問題字典”的受害者。
湖北省教育廳對“新華視點”記者表示,已經要求有關單位立即停止該字典的發行,並根據採購協議暫不撥付採購資金,待出版監管部門對該字典作出明確處理意見后,再採取相應的措施。
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教育行政部門是不是違法主體?採購計劃由誰批准?誰來負責執行?面對記者提出的這些問題,湖北省教育廳以正在調查為由不予答復。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武漢江岸區人大執法監督組成員樊仁祥認為,首先要搞清“問題字典”案件的主要脈絡,比如採購行政命令是誰做出的?採購落實單位是教育廳還是下屬單位?
“如果是教育廳直接負責招投標,教育廳就是違法主體﹔如果由教育廳下屬二級單位負責,教育廳也存在失職問題,應當被問責。”樊仁祥說。
據調查,個別地方教育部門無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定,無視盜版《新華字典》或偽劣《新華字典》對學生的危害,在正版、盜版以及偽劣《新華字典》問題上大做文章。
從2013年春季開學起,湖北省陸續向農村中小學生發放了320萬本字典。令人震驚的是,學生領到的不是《新華字典》,而是《學生新華字典》。
據了解,這種版本的《學生新華字典》在注音、字形、釋義、例句、部首、英漢對照以及標點符號等存在諸多錯誤,差錯率超過萬分之二十,而國家規定的差錯率為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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