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額違法收入流向何處?
記者調查發現,新版《新華字典》定價19.90元,商務印書館批發給省級新華書店一般是五八折,約合11.54元﹔省店向下發行到縣級新華書店一般是六五折,約合12.93元,國家給予14元每本專項補貼完全可以購買到正版字典。
而湖北中小學生獲得的《學生新華字典》由崇文書局出版,記者在武漢找到幾本2012版《學生新華字典》,外觀上與商務印書館的2013版幾乎一樣。
一位商務印書館人員介紹,一本像這樣質量的字典,制作成本頂多兩塊錢,按照政府14元的統一採購價,每本獲利12元,“發放320萬本這樣的字典,意味著非法獲利3000到4000萬元。”
花國家正版字典的錢,購買盜版或偽劣的字典,其中的巨額差價款,是落入個人腰包,還是當作單位福利補貼“內部消化”?湖北省教育廳對此未予回應,隻表示將在事件調查清楚之后,公之於眾。
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5月8日發布公告稱,該公司旗下的崇文書局違背與湖北省教育廳合同規定,私自更換版本且所發《學生新華字典》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已責成崇文書局商發行單位立即收回已發行的《學生新華字典》,並全部銷毀等。
北京律師協會行政法委員會副秘書長、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優銀認為,國家規定購買的是《新華字典》,而一些地方教育部門購買的卻是《學生新華字典》。這些偽劣字典流入教育領域,送上學生課桌,背后可能涉及一些官員腐敗問題。
王優銀說,按照法律規定,導致公共財產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應對涉案單位法人、採購方案決定者以及直接責任人進行追究,包括刑事責任。
業內人士指出,“問題字典”事件反映了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招投標採購存在很大漏洞,無論是雲南省還是湖北省,有關教育行政部門並沒有將採購正版《新華字典》作為硬性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