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字典戳中政府採購軟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規定,湖北省教育廳採購新華字典應該納入政府採購渠道,這是沒有疑義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柳保珠指出。
按照政府採購法規定,政府採購分為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其中集中採購必須納入到政府採購目錄之中﹔政府採購的信息應當在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但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為何湖北省教育廳可以不公開採購新華字典的相關信息?
“這恰恰戳中了我國政府採購的軟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教授指出,我國政府採購分為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兩種,但由於我國政府採購法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哪些應該納入及哪些不應該納入集中採購目錄,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給暗箱操作留下了空間。
對喬新生的觀點,柳保珠表示認同。他指出,目前,我國對政府採購的監督缺乏實質性的可操作程序,誰來監督政府採購、出了問題該如何承擔后果等都無明確規定,也使得一些人鋌而走險。
“湖北省教育廳採購新華字典這一事件說明,應當盡快地修改我國政府採購法,進一步明確政府採購目錄,限制或者減少分散採購的事項,防止一些單位在採購過程中借助法律漏洞而採購不合格產品。”喬新生建議。
今日凌晨3點,長江出版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最新消息稱:經初步查証,崇文書局違背與湖北省教育廳合同規定、私自更換版本且所發《學生新華字典》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崇文書局主要負責人黃成勇已被停職接受調查。
由此可以確定,湖北偽劣《學生新華字典》的採購納入了政府採購招投標程序。
“我們省的採購體制是這樣的,各個單位自行申報計劃,申報到財政廳后,由財政廳來審批下計劃,看是不是由我們採購中心來做,採購中心只是負責承接財政廳政府採購管理處的採購計劃。財政廳政府採購管理處是經管單位,政府採購中心只是一個執行單位。”湖北省政府採購中心一位工作人員介紹說,2012年,該省有大概80億元的政府採購計劃,直接下達到採購中心的隻有大概20億元左右,大部分由財政廳下達到其他代理機構。
記者隨后致電湖北省財政廳政府採購管理處。一名工作人員稱,這次政府採購“應該是通過了政府採購渠道”,但表示對具體情況不了解。
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致電具體負責此項政府採購的湖北省教育廳技術裝備處招標採購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直接表示:“這個事情我不會跟你說。”(見習記者劉志月 實習生李維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