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歲的任明信出庭受審。京華時報通訊員王鑫剛攝
北京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密雲縣分中心原主任任明信,涉嫌在為開發商提供便利后,收受408萬余元購房款及1000歐元。昨天,任明信在市二中院受審,他辯稱,購房款是借的。
被控收錢與人方便
檢方指控,2008年至2010年間,任明信負責密雲縣首都師范大學附屬密雲中學西側地塊項目土地一級開發工作,為北京火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勃羽提供幫助,收受陳勃羽為其購買朝陽區一套房屋墊付的購房款408萬余元。2008年至2009年間,任明信為北京恆信鴻坤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密雲縣果園西路西側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的委托合同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孔令玉給予的好處費1000歐元,折合人民幣9662.4元。
任明信承認收受1000歐元,但對於408萬余元的購房款,他辯稱是借的。
辯稱購房款是借的
任明信說,他經人介紹認識了搞土地開發的陳勃羽,陳勃羽對涉案地塊有開發意向。因土地性質等問題,陳勃羽讓他幫忙找規劃部門疏通,他隨后找了市規委辦成此事。
2010年,他和陳勃羽等人吃飯聊天,說孩子要中考,想在北京買房。幾個月后,陳勃羽找中介幫他聯系看房。任明信承認,400多萬元房款是陳勃羽出的,但稱那是借款,只是沒打欠條。
公訴人問任明信當時有多少家庭存款,他說:“幾十萬。”公訴人問怎麼還錢?他說自己家有很多兄弟姐妹,有能力還,只是至案發都沒還過一分錢。
開發商說不敢得罪
陳勃羽的証言稱,任明信涉嫌索賄。陳勃羽說,他將涉案土地開發項目轉讓后獲利三四百萬,合作伙伴也獲利400萬。任明信和他提出要買房時,他理解對方就是讓他出錢買。
陳勃羽通過中介找了一套80平米左右的房屋,任明信嫌小,隨后相中了中介推薦的160平米的房屋,房款400多萬元。陳勃羽稱,任明信當時對他說,“我想買但沒錢啊,不行你給張羅張羅。”陳勃羽雖不情願但不敢得罪任明信,隻能給他買,任明信說過還錢,“但他就這麼隨口一說,也沒有還。而且他真還錢我也不敢要,我以后還要用他。”
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記者裴曉蘭)
相關新聞:
·原密雲國土局紀檢科長涉嫌受賄40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