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溫州有色冶煉責任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姚某被控受賄罪,在鹿城法院一審開庭受審。公訴機關指控,2006年至2011年間,姚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胡某、潘某、陳某送的回扣,共計人民幣51.9萬余元。法院未當庭判決。 (洪葉 黃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