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的犯罪
此外,劉仁生案件還有一個令人可悲的一面,那就是其妻、其子等家庭成員大多涉案,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因為貪腐而遭毀滅:
——劉仁生之妻李林英因犯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80萬元,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劉仁生之子劉准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劉仁生之妻李林英之侄李明因犯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罰金人民幣5萬元。
記者了解到,山西省不久前通報了山西省煤焦領域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情況:近幾年來,在山西煤焦領域反腐中4715名官員受處,收繳違法違規資金380多億元人民幣。
除了劉仁生案,目前已經查出或正在查處的山西煤焦領域腐敗案件還包括:山西大同煤礦集團原副總經理趙生龍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山西省煤銷集團原總經理助理王青海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因腐敗問題被查處,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務必把權力放進籠子裡!
據悉,山西煤焦領域的腐敗犯罪表現出不盡相同的手法和特點:“伸手煤礦”入“干股”“權力股”、違規投資入股煤礦非法獲利﹔在煤炭生產、銷售過程中利用職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在國有煤礦產權轉讓過程中失職瀆職,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等﹔在煤炭生產、銷售過程中,企業高層利用職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在國有煤礦產權轉讓過程中失職瀆職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流失等。
有專家指出,劉仁生一開始也是個能力強、理想高的工程師,但隨著手中缺乏有效監管的權力越來越大,手中掌握的金錢數額越來越多,再加上個人缺乏黨紀國法的自我約束和敬畏,於是不可避免地滑入了犯罪的深淵。如果不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和監管,不真正把權力放進制度的籠子裡,類似劉仁生案件的悲劇仍將發生。
山西省紀委表示,今后還將健全辦案的激勵和制約機制,重點查處政府官員插手煤焦業務入股、牟取暴利、利用審批監管、資金劃撥、票據管理、權錢交易,利用資源整合倒賣國有資源、利用批煤發煤、基本建設、資產評估、大宗物資採購,從事商業賄賂以及私挖濫採背后黑“保護傘”等違紀違法案件。(新華網太原3月28日電 記者 胡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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